在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以内,可以带上证件到房屋所在地房管局部门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且办理登记备案相关手续。如果本人没有空的话,也可以书面委托他人来办理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桥碧的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那么很多人就会问,租赁合同备案昌困证明怎么办理呢。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在此大家注意一点,如果承租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止一人的,各方均应到场,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是有的时候委托书需要进行公正,因此建议能够本人去最好本人亲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法律依据:敏迅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依法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应当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进行登记备案申请所需的材料包括: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相关合法证件;4、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如空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渣启瞎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旁饥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现如今很多人都会将自己多余的房子拿出来出租,然后从中获得一笔租金。但房屋出租必须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否则双方利益都得不到保护。那么,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呢?房屋出租时注意需要什么问题呢?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哪里办理
通常是在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的,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就需到房产管理相关部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办理备案登记时,需出示双方身份证明、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等相关证件,待相关部门审查无误后,三天左右就能办理完成。
房屋出租注意事项
1、租赁双方一旦签订了租房协议,那么就在法律保护的范围内了。所以在这期间作为房东,有责任确保出租屋中活动的合法性,这是一种法律义务。
2、房屋在出租期间,如果被发现有存在违法行为的活动,那么公安机关则会以书面裤判野形式要求房东马上将房屋收回,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3、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为房主应该按照规定来出租房屋,不得将房屋租于没有合法证件的人,承租者如果是外来人员,则需先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户口登记手续。
4、房屋在承租期间,如果房东有发现承租者在出租屋内从事犯罪违法的活动,那么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让其对出租屋进行全面检查,将安全隐患给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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