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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纠纷在线咨询~法律咨询房屋买卖

其他房产6402023-01-26 04:3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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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在线法律咨询

房屋买卖纠纷在线咨询~法律咨询房屋买卖 第1张

涉及房屋买卖、产权办理、延期交房违约赔偿、房产继承、租赁、赠与、抵押等各类房产纠纷。

法律业务专业化要求很高,对房地产律师提出的要求就是:专业、经验!房地产纠纷一般比较复杂,尤其是北京房地产市场,房产类型多种多样,法律法规纷繁复杂,这就要求房产纠纷律师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着急买房,还没有签订房产买卖合同,就向中介交了定金,现在与房东的房屋价格谈不拢了,这个定金中介应当返还的,,这个中介属于越权。

房产纠纷在线法律咨询北京房产律师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房屋买卖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纠纷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有:1、协商;2、向消费者协会或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寻求调解;3、仲裁或诉讼。仲裁要有明确的仲裁条款,一裁终局,对双方有约束力。诉讼则要先确定管辖法院。合同纠纷应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买受人在接收房屋时应当有权察看房屋达到合同约定交付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因此,无论是出卖人在交房时没有出示这些证明文件,还是买受人明知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而同意接收房屋,双方当事人都以自己的实际行为变更了合同关于房屋交付条件及程序的约定,那么,如果房屋达到交付条件的时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时间,买受人不能再依照合同的约定追究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纠纷怎么解决

解决房屋买卖纠纷的方法:

第一,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

第二,行政机关依职权处理,争议双方的一方向行政机关投诉后,行政机关根据主管范围受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作出行政决定。

第三,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遇到房屋买卖纠纷,想找律师咨询一下

房地产律师靳双权作为从业十余年的资深房地产律师办理了大量房地产纠纷案件,积累了大量办理房地产案件的经验,现在房地产律师靳双权将这些案件改编为房地产纠纷案例,如果和你正在经历的纠纷相似,希望可以帮助到你,本案件是一起腾退房屋的案件,现在我把这个案子改编为案例的形式,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为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安全,本文当事人全部使用化名)

一、原被告诉求

原告诉称:2015年10月21日,原告与被告签署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同日,原告与被告北京林家房地产公司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被告所售房屋坐落于某区627号号,房屋成交价格为一千万元,原告当天向被告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2015年11月17日支付购房款四百万元,2015年12月21日过户,并且支付购房款五百万元;被告应当在过户当天将房屋交付给原告。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签署后,原告依约当天向被告支付了定金一百万元及中介服务费。付款后中介机构北京林家房地产公司安排原被告双方办理网签手续,原告立即按要求准备齐相关资料,被告却一再拖延,使无法办理网签手续。由于被告原因,原告提出办理网签的同时当面交易,网签时原告可立即支付购房款四百万元,但被告仍拒不网签。被告已构成违约,现为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原告特诉至法院,要求判决被告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协助原告办理房屋网签手续及过户手续,交付房屋。

被告辩称: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同意为原告办理房屋产权手续、交付房屋,但是原告要求被告不按照真实的房屋买卖合同的价格一千万元进行网签,而是要按照四百五十万元进行网签,被告不同意,被告要求按照真实的房屋交易价格进行网签。原告为了避税,在让被告签订阴阳合同,被告认为要承担法律风险。不同意违反法律规定去签订网签合同。

二、审理查明

2015年10月21日,原告与被告经北京林家房地产公司中介签署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所售房屋坐落于某区627号,房屋成交价格为一千万元,原告于签订合同当天向被告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原告于2015年11月17日向被告支付购房款四百万元,原告于2015年12月21日过户当天支付购房款五百万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九十日内甲乙双方向房屋登记部门办理该房屋的权属转移手续;被告应当在过户当天将房屋交付给原告。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成交价格为一千万元,房屋净价四百五十万元,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买卖双方一致同意按照房屋净价交易。

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签署后,原告依约于签订合同当天即2015年10月21日向被告支付了定金一百万元。付款后中介机构北京林家房地产公司安排双方办网签,原告准备齐相关资料,被告因中介公司提供的网签合同上载明的房屋价款为四百五十万元,不同意按照该价款签订网签合同,原告亦未向被告支付购房款。诉讼中,原告于2015年12月16日向被告汇款四百万元购房款。

三、判决如下:

1、原告李琳琳与被告胡丽静继续履行《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2、原告李琳琳给付被告胡丽静剩余购房款五百五十万元。

3、被告胡丽静于按照一千万元的房价款配合原告李琳琳办理过户手续。

4、驳回原告李琳琳其他诉讼请求。

四、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点评

资深房产律师靳双权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依法签署的房价为一千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但双方之间签署的房屋净价款为四百五十万元的补充协议,是双方为了避税而签订的,该协议约定的房屋价款并非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现被告表示同意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拒绝按照四百五十万元的房价进行网签,只同意按照一千万元的价格办理网签、过户手续,于法有据。

该怎么处理房屋买卖纠纷

一、遭遇房屋买卖纠纷该如何解决 1、凡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使用、买卖、租赁、典当、 抵押 等民事行为发生的纠纷,以及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当事人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 2、 拆迁 人与被拆人因 拆迁补偿 、安置等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3、单位内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权,是单位内部行政管理行为,职工对分房有意见,或者单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应由本单位或者有关行政部门解决。 4、单位分给职工住房使用权并订有分房合同的,职工由于本人原因离职、 辞职 ,或被单位开除时,单位根据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因为有关部门审批建筑不当,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6、因违章建筑引起的 房产纠纷 ,以及因违章建筑的认定、拆除引起的纠纷,行政机关不依法处理或处理不当,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作为行政案件提起诉讼。但是,当事人以违章建筑物为标的发生的买卖、租赁、抵押等 民事纠纷 以及因违章建筑妨碍他人通风、采光等引起的相邻纠纷,可以作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诉。 二、怎么处理房屋买卖纠纷 打 房产官司 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根据《 民事诉讼法 》“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提起房产诉讼时,应提出明确的请求事项。围绕这些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有效 证据 。例如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索赔时,就需要提交 购房合同 、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质量 保证书 ,房屋质量与合同及开发商承诺事项不符,给住户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客观证据材料等。 2、如当事人对法院 一审 判决不服,可在收到 判决书 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对 二审 判决仍然不服,可在终审(二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请再审;或者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提请检察机关依法提起抗诉。 3、为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相应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另外,按照《民法通则》关于 诉讼时效 的规定,当事人在提起房产诉讼时,须在法律规定的2年 诉讼时效期间 内提出,以免丧失诉讼权利。 房地产纠纷除通过诉讼或由相应的行政机关处理外,对因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买卖、租赁和拆迁等方面引发的纠纷,还可以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或发生纠纷时订立仲裁条款或协议解决。根据仲裁条款或协议约定,提交给仲裁机构裁决。但是根据《 仲裁法 》的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 离婚 、 收养 、监护、 继承 、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纠纷; 4、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房地产行政争议; 5、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6、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分房的房屋纠纷; 7、驻军内部的房屋纠纷。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现实生活中,房产是每个人都拥有或者将会拥有的,因此涉及房产的相关法律问题应作为常识加以了解,以备不时之需。当然涉及房产的法律问题内容庞杂、新旧条文错综复杂、部分内容专业性极强,倘若您没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建议您遇到上述问题时向专业的 律师 咨询;倘若发生了纠纷,更要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让律师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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