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房产 > 其他房产 > 正文内容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_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其他房产161382024-09-16 03:03:14
查看本文收录: 查看是否已被百度收录 百度 查看是否已被搜狗收录 搜狗 查看是否已被360收录 360

目录列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_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第1张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 房地产开发 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和保障 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是不违反法律保留原则的。

为了加强对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促进和保障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法律分析:房地产开发公司由当地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管理。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买房人是申办法定义务人 \x0d\x0a\x0d\x0a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长春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市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经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将第三条修改为:“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发展和改革、规划和自然资源、建设、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林业和园林、公安、人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相关管理工作”。

长春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第五章 房地产抵押,详细规定了房地产抵押的定义、适用范围、限制条件、登记程序、抵押合同内容、权利记载及变更注销等关键内容,旨在规范房地产抵押行为,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权益。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保障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租赁、房地产抵押和房屋典当及其他房地产经营活动(土地出让除外)。第三条 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房地产交易必须在依法设立的房地产交易市场进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行为,保障房地产开发当事人及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加强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通辽市辖区内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方法。

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章节规定了多项违规行为及其相应的处罚措施。第四十九条中,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旗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5万至10万元;未经批准擅自选聘的,同样会被要求改正并罚款1万至5万元。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负责全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发放等工作。

第十四条 城市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旧区改建和新区开发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使用的依据。成片开发或者改建地区,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建制镇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对《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第二十二条修改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州(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维护房地产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4、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促进城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城市居民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设市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城市建设,适用本条例。

5、十五)将《云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交易管理条例》第六条修改为:“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十六)删去《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十七)删去《云南省森林条例》第十五条。

6、根据《云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申请云南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注册资金达到相应标准。 具有相应的人员和技术设备。 具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友情声明:本文内容由用户自发奉献,本站文章量较多,不能保证每篇文章的绝对合法性,若您发觉违规/侵权内容,请尽快联系我们删除。

首发网址:https://www.haohuizhi.com/fang/qtfc/59972.html

分享给朋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