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旱地都比较熟悉,但不知道它到底属于什么性质,能不能建房,我整理了相关信息,来看一下!
旱地的土地性质是什么
旱地属于农用地。
1、农用地
农用地的用途可以用来作为水田、水浇地、旱地、果园、茶园、橡胶园、其它的园地、乔木的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丛林地、灌丛沼泽、其他的林地、天然的牧草地、沼泽的草地、人工的牧草地、农村的道路、水库的水面、坑塘的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以及田坎。
2、建设用地
建设性用地其用途可以用来作为零售的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的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娱乐用地、其他的商服用地、工业用地、采矿用地、盐田、仓储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农村宅基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军事设施用地、使领馆用地、监教场所用地、宗教用地、殡葬用地、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铁路用地等。
3、未利用地
未利用地的用途可以用来作其他的草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沿海滩涂、内陆滩涂、沼泽地、冰川以及永久的积雪、盐碱地、沙地和裸岩石砾地等。
旱地不能建房
农村土地都属于集体所有,个人要使用必须取得土地使用证。包括旱地和盐碱地在内,要建房必须通过申请和规划批准。
无灌溉设施,一般降水量大于250~400毫米以上地区而靠天然降水种植旱作物可以获得一定产量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即常称的雨养农业的耕地。据中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截至1996年10月31日全国有旱地73919.84千公顷(110 879.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56.8%。中国旱地主要分布在东北、华北和西南地区,3个大区旱地面积之和占全国的61.83%。
农村的水田与旱地,从技术角度来说都可以建房。但前提是必须取得土地作为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土地性质必须是宅基地,如果原来是农用地,那么,想建房就需要首先申请宅基地,如果申请的是有一块宅基地,最少需要乡镇土地所审核批准这个土地转为宅基地,然后按照审批的土地使用面积建房,就是合法建房。如果土地没有得到批准,擅自建房,这就是违建,就可能面临被强拆的命运。
可以,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农村耕地是不可以建房的。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不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农田保护区域之内建房、建坟、采石、采矿、取土或者进行其它损害基本农田的活动。
非法占用耕地进行建房,在被发现后,相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村建房主实施罚款,或是限期拆除农村自建房的处罚。
这里有三个问题
首先,用于自建房,必须是宅基地
且是批准的宅基地
其次,旱地作为地基
还是不错的,很有承载力
第三,旱地上建什么房
关键还是要看行政许可
需要报建,报建的好处就是可以拿到房产证,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在拆迁的时候也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农村自建房申请要具备以下条件:
1、属于本村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确实有建房必要的农户。
2、没有房子居住需要建房的农民。
3、因为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倒塌存在安全隐患,需要搬迁的。
4、多子女家庭儿女长大结婚之后,需要分户居住的。
5、属于危房需要改扩建的。
6、国家、省、市、县地质灾害要搬迁和移民搬迁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
7、国家、公益建设需要搬迁农民住房的。1.翻盖旧房或是在已经批下来的宅基地上建房。根据限定,建房的村民需要向村委会提议建房申请,并通过村民会议。之后拿着原有宅基地的使用证明、户籍证明、要修房的施工图或方案图、村民委员会的书面意见等手续去乡(镇)政府审批,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就能安心的修房了。
2.申请流程与上面基本一致,分别的是乡镇政府初审通过后,还要报县(市、区)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另外手续准备方面,除了户籍证明等三项,需占用农用地的,要提供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拟占用农用地的情况说明。
3.2017年1月27日开始施行的《四川省乡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限定,乡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不得承揽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跨度6米及以上的乡村住房建设。并要求凡是达到以上要求之一的,应当委托建筑施工公司、劳动分包公司承受施工,并向(镇)人民政府申请,纳入工程质量监督
拓展资料:临时建筑报批报建流程如下:
一、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递交以下材料申请批准:
(一)申请书(说明报建地点、栋数、层数、建筑面积及采用主要材料等);
(二)规划审查意见书;
(三)用地合同,国土批文及对应的红线图或临时用地合同;
(四)消防、环保审查意见书;
(五)设计施工图纸。
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汇总各科室意见,报局务会议讨论、审批。
三、局委会审批同意后,如设计,需补充、修改的,发函通知建设单位补充、修改设计图纸内容。复审合格后,报领导批准后发《临时建筑许可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友情声明:本文内容由用户自发奉献,本站文章量较多,不能保证每篇文章的绝对合法性,若您发觉违规/侵权内容,请尽快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