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跟血主要查苯丙酮尿症和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这两种疾病如果不及时治疗可造成宝宝智力严重低下,但是如果在新生儿期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可以避免对宝宝造成严重伤害。一旦确诊,应立即治疗,在治疗上采用低苯丙氨酸饮食治疗,治疗越早,愈后越好。
婴儿足底血筛查是为了筛查高苯丙氨酸血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和G-6-PD缺乏症。该采血样本在生后72小时至7天内,充分哺乳后进行采血,或者不超20天时间内均可,足跟血多在足跟的内、外侧进行取血。
如果有异常,多数医院会通过电话形式通知家长,如果家长在接到医院电话通知后,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带宝宝到医院进行相关疾病的咨询和治疗。新生儿足跟血筛查是指在婴儿出生72小时后采集足跟血进行的检查,主要针对发病率较高,早期无明显症状,但有实验室阳性指标,能够确诊并且可以治疗的疾病。
目前我国列入筛查范围的项目有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在宝宝出生后三到六天内,医生要给新生儿进行血液检查,而这几滴血通常取自宝宝的脚跟。这项检查的目的主要是看一看宝宝是否在新天性代谢方面的缺陷以及甲状腺功能是否正常,大约每一千个新生儿有一个会有这方面的疾病,这类疾病通常在早期没有症状但是会逐渐严重影响到孩子的成长。
如果疾病在宝宝出生的几天就被发现了,能够及时采取治疗措施就不会对孩子造成长久的伤害,通常可以通过特殊的饮食或替代有缺陷的激素来进行治疗。因为目前新生儿筛查的疾病,可以通过早期的干预和治疗完全得到痊愈,而不遗留后遗症。
江苏省人民医院
江苏省人民医院,暨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临床医学研究院、江苏省红十字医院。前身为1936年成立的江苏省立医政学院附设诊疗所,至今已有80年的历史。
医院是江苏省综合实力最强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担负着医疗、教学、科研、公益四项中心任务。占地面积246亩,现有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18.6亿元,实际开放床位3000张,职工5000余人。医院设有两个分院区,妇幼分院(江苏省妇幼保健院)拥有床位397张,城北分院(南京市二院院区)拥有床位555张。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00号
江苏省中医院
医院开设病区58个,病床2500张。现有职工3000多名,其中医技人员占87.5%。有博士227名、硕士687人,博士生导师77人,硕士生导师189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1人,省“333工程”重点人才62名,省卫计委“科教兴卫”工程重点人才2人,省中医药领军人才13人,中医临床医学中心1个,省六大人才高峰90人次,国家优秀中医临床人才23名,国家级师承结业人员67名。3位海外特聘专家,均成功获评江苏省特聘医学专家。全院高级职称553人,中级职称723人。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155号
南医大第二附属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暨江苏省第二红十字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创建于1951年,至今已有66年历史。
医院是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直属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担负着医疗、教学、科研、公益等重要任务。医院有两个院区(本部和东院),占地面积共58亩,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13亿元,其中专业设备4.31亿元;实际开放床位数1500张,职工2300余人。
现有临床科室37个,其中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2个,分别为消化内科、小儿内科、肾脏内科、妇产科、老年医学科、神经内科、内分泌科、普外科、肿瘤科、泌尿外科、眼科、耳鼻咽喉科。消化医学中心和肾脏病中心为江苏省“十三五科教强卫工程”医学重点学科。医院还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原卫生部)全科医师培训基地、消化内镜诊疗培训基地、妇科四级腔镜诊疗培训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4个专业)。医院现有医技科室10个,能够满足全身各个器官的诊断,开展各种类型的化验诊断。
地址:南京市姜家园121号
江苏省肿瘤医院
江苏省肿瘤医院(江苏省肿瘤防治研究所、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江苏省红十字肿瘤医院)前身系1960年建院的江苏医院,为三级甲等肿瘤专科医院,是江苏省肿瘤防、治、研、教、技术指导中心。连续5年入围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公布的“年度全国最佳肿瘤学专科声誉排行榜”,2015年首次跻身“中国最佳医院排行榜”第97位。 医院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卫生部首批癌痛规范化诊疗示范病房、卫生部市县恶性肿瘤规范化治疗指导医院、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肿瘤专科护士培训基地,为江苏省肿瘤防治联盟理事长单位。江苏省抗癌协会、江苏省肿瘤防治办公室、江苏省临床检验中心、《中国肿瘤外科杂志》均设在院内。 医院开放床位1161张,现有职工1521人,设22个临床及医技科室,其中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4个江苏省临床重点专科,3个专科(病)临床诊疗中心,3个省级质控中心,积极推动全省肿瘤防治事业的发展。
地址:南京市百子亭42号
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
江苏省老年医院(江苏省省级机关医院、江苏省老年医学研究所)坐落于六朝古都南京著名的颐和路公馆区,紧邻省委省政府,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医院始建于1952年,1991年成立江苏省老年医学研究所,1992年挂牌江苏省老年医院,2004年参与组建江苏省人民医院集团,2013年开设分院,2015年全面运营管理南京江宁沐春园护理院,2016年与南京卧龙湖置业有限公司共同筹建溧水分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医养结合为一体,具有老年特色的综合性医院。承担着省、市党政领导、公务员、社区居民的医疗服务,以及省级领导的日常医疗保健等任务。
医院坚持以医疗为基础,干部保健为重点,老年医学为特色的发展思路,打造“一体两翼”(本部 + 分院和护理院;医疗 + 康复和养老/护理)的发展格局。有床位500张( 其中本部开放床位302张 ),设临床、医技科室48个,老年医学研究室12个,其中血液肿瘤科、消化科、内分泌科为南京市重点专科。有普外科、骨科、微创外科、泌尿外科、心血管科、呼吸科、神经科、消化科、血液肿瘤科、内分泌科、肾内科、康复医学科、干部保健科、ICU等14个病区。2016年门急诊诊疗人次109.95万,出院病人7458人次,体检总人次4.1万。
本部地址:南京市江苏路65号
江苏疾病预防与中心
江苏省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现有在职在编职工487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40人,研究生以上学历205人,正高级技术职务73人,副高级技术职务94人。现辖31个部门(室、科、所),其中职能部门9个、业务部门18个,其它科室3个,主要有急性传染病防制、慢性传染病防制、慢性非传染病防制、性病与艾滋病防制、免疫规划、消毒与媒介生物防制、食品安全与评价、儿童青少年健康促进所(学生健康管理办公室)、环境疾病(地方病)防制、放射防护、职业病防治、毒理与功能评价、理化检验、病原微生物研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公共卫生信息等专业部门,主办《江苏预防医学》、《江苏卫生保健》杂志。
中心成立以来,不断提升装备水平,改造完善基础设施,占地面积2.79万平米,2014年省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心大楼建成并投入使用。办公科研实验用房达4万平米,固定资产4.04亿,5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146台2.31亿。2012年,建成国家卫生计生委“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和“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伍”两支国家级应急队伍。
地址:南京市江苏路172号
江苏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该院始建于1956年,首任所长为著名中医药学家、学部委员(院士)叶桔泉教授。2013年6月,成为中国中医科学院首个地方分院,是专业从事中医药研究的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西医结合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临床医学院、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也是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单位长期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作为发展壮大的基石,储备和打造了一支充满活力和潜力的中医药人才发展梯队。目前,该院现有职工1300余人;云集正、副教授、高级职称医师、研究员300余名;江苏省国医名师1名;全国名老中医、省名中医、省名中西医结合专家26名;博士、硕士生导师47名;12位专家享受国务院及省政府特殊津贴;拥有4个国家级、3个省级名老中医工作室;省“创新创业”人才、省“333工程”、省“六大人才高峰”人才等30余名。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红山路十字街100号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
江苏省第二中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江苏省第二红十字中医院)是一所融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公立省级综合性中医院。医院成立于1988年12月,位于南京市河西地区,是该区域内唯一一所三级甲等中医院,也是江苏省涉外教学医院。医院在南京市马鞍山路设有特色门诊部,并与南京市建邺区、雨花台区等十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医联体。
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秉承“宏德博识,济世佑生”的核心价值观,走“质量建院、人才强院、特色兴院”的发展之路,不断加强内涵质量建设、中医药特色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医院的综合服务能力。为弘扬中医康复特色,医院正在大力创建国家级中医康复临床基地。届时,该院将更好地为社会人群提供优质的全方位全周期的中医药医疗、康复、养生等系列优质服务。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23号
江苏省血液中心
江苏省血液中心成立于1985年7月,为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是集采供血、输血科研、输血技术服务、输血新技术应用与推广为一体的专业机构。多年来,中心紧紧围绕“保障临床供血,保障用血安全”这一目标,以献血者为中心,着力提高采供血服务水平,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单位文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和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引领作用,上下一心,开拓奋进,先后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全国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连续四年获得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综合目标考核优胜奖。
中心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职责明确,设有质量管理科、献血服务科、体采科、机采科、成分制备科、检验科、供血室、消毒供应科、输血研究室9个业务科室和6个职能科室。现有在岗职工20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78名(博士3名、硕士30名),高级职称30名,中级职称46名。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79号
江苏省血吸虫防止研究所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成立于1950年7月,是我国最早成立的血吸虫病专业机构之一,1959年12月中国医学科学院江苏分院寄生虫病研究所并入本所,启用“江苏省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称谓,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管理,为省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医学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情报信 息服务、技术培训与科学普及等职能。作为全省血吸虫病和寄生虫病的防治、科研和培训的技术指导中心,长期以来,围绕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梅园杨巷117号
江苏太湖康复医院
江苏省太湖疗养院创建于1951年。经江苏省编办、江苏省卫生厅批准,于1995年增挂“江苏省太湖康复医院”;经无锡市批准,于2004年增挂“无锡鼋头渚医院”;经江苏省卫生厅批准,于2005年增挂“江苏省人民医院集团省太湖疗养院”。本院是江苏省卫生计生委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为江苏省保健委定点的疗养康复保健基地以及省、市医保定点医院。同时,是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旗舰单位(中华医学会)、江苏省健康评估与干预研究中心(江苏省科技厅)、无锡市健康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无锡市科技局)。2017年,实现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新突破,并成为首批全国医养康复示范基地(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老龄健康促进工程)。近年荣获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殊荣。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鼋渚路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始创于1883年(清光绪九年),是卫生部首批三级甲等医院,为江苏省卫计委直属的省级重点医院,苏南地区医疗指导中心。医院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医院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健康报医院改革创新奖等称号。在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的中国最佳医院排行榜中,连续多年进入前50强,连续四年在中国地级城市医院100强排行榜中雄踞榜首,并在2016年中国竞争力顶级医院排行榜中名列第40位。
医院分为总院和十梓街院区,包括本部、平江、南区和竹辉路地块,开放床位近3000张。2017年,门急诊量349.1万人次,出院14.4万人次,年手术量4.2万台次。医院现有职工4435人,其中正高级专家279人,副高级专家551人。
总院:苏州市平海路899号十梓街院区:苏州市十梓街188号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创建于1959年,由国内著名儿科专家陈务民、彭大恩、何馥贞等在原苏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儿科基础上独立组建,隶属于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一所集医教研防为一体的三甲儿童专科医院。
总院:苏州工业园区钟南街92号
景德路院区:苏州市景德路303号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徐医附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保健、康复等功能任务为一体的,淮海经济区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技术水平最高、核心竞争力最强的大型省属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始建于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距今已有120年历史。其前身是徐州第一个西医诊所——福音诊所,2016年更名为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由清末状元张謇先生创建于1911年。1994年被卫生部首批评定为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1998年被确定为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医院实际开放床位2023张,占地面积9.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2016年总诊疗人次181.3万,出院病人8.83万人次,住院手术4.01万台。现有职工3000名左右,其中正高级职称27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5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300余人。
南京鼓楼医院
南京鼓楼医院,又名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前身是1892年由美国基督会资助的加拿大籍传教士威廉·爱德华·麦克林医学博士(William E. Macklin,中文译音马林”)创建的一所“基督医院”,目前为集医教研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也是全国成立较早的西医院。
南京市第一医院
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南京医院、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市第一医院),是国家卫计委首批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医院创建于1936年2月,现有1个主院区和3个分院区(南院、东院和河西院区),在职职工2840人,编制床位2000张,建筑面积21.549万㎡。2016年诊疗总次数161.01万人次,出院病人6.54万人次。医院科室设置完善,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个,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2个,江苏省专科(病)诊疗中心1个,南京医科大学重点学科3个,江苏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9个,南京市医学重点学科2个,南京市医学重点专科8个,博士培养点14个,硕士培养点30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
本部地址:南京市长乐路68号
南京市第二医院
南京市第二医院,又名东南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由宋美龄基金会创建于1933年,其前身是国民党国立传染病医院。医院是江苏省首家三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同时挂牌南京市肿瘤医院、南京市老年病医院,常年为南京及周边地区患者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保健和疾病预防诊疗服务。医院分为钟阜本部和汤山分院两个院区,核定床位1152张,实际开放床位1300张。一院两地,统一管理,医疗、教学、科研全面发展。现有在职职工1316人,其中卫技人员1136人,占86.32%,高级职称人员208人,博士21人,硕士研究生240人。有江苏省医学领军人才3人,省医学重点人才2人,省“333”工程人才12人,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拔尖人才10人,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7人;南京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拔尖人才4人。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等高等院校博导、硕导共37人;东南大学教授10人,副教授9人。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钟阜路1-1号
南京市胸科医院
南京市胸科医院,又名东南大学医学院附属南京胸科医院,始建于1950年,是江苏省规模最大的胸部疾病专科医院,承担着省、市胸部疾病的医疗、教学、科研任务。2016年初,医院有开放床位637张,职工701人,其中拥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334人。设有胸心外科、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放疗科、中西医结合科、急救中心、内镜中心等临床科室以及药学部、医学影像科、检验科、病理科、心导管室、气管镜室等医技科室;另有胸心外科研究室、胸部肿瘤研究室、肺结核病研究室、中心实验室等。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215号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医院坐落于市中心,占地面积2.0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5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的妇幼保健中心大楼已于2011年1月投入使用。医院编制床位1000张,现有职工总数1638人,其中高级职称232人,硕士362人,博士58人,硕士生及博士生导师73人。设有16个一级科室,40个二级科室,15个医技科室及其他业务科室,其中腔镜科为卫生部四级妇科内镜手术培训基地,中医科为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产科、产前诊断研究室、新生儿科、妇科、麻醉科、中医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乳腺科、检验科、超声诊断科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围产保健科、妇科、产科、新生儿疾病诊断中心、遗传医学中心、辅助生殖医学中心、乳腺病科、宫颈疾病科为省妇幼保健重点学科。南京市妇女保健所、儿童保健所、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南京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均设于院内。
院址:江苏省南京市莫愁路天妃巷123号
南京市儿童医院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江苏省红十字儿童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保健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儿童医院。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计委的关心、支持下,2016年5月30日,河西院区正式开诊,2017年4月19日,河西院区全面投入运行,医院正式进入“一院两区”运营模式,其中:广州路院区占地38.85亩,建筑面积11.25万平方米;河西院区占地83亩,建筑面积16.8万平方米。
广州路院区地址:广州路72号
河西院区地址: 江东南路8号
南京市中医院
南京市中医院,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亦为南京市红十字中医医院,成立于1956年,坐落在闻名海内外的夫子庙秦淮河畔,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设备先进、技术雄厚、专科齐全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医院。目前,医院正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南京市政府已开工建设占地100亩、建筑总面积30万㎡、床位1500床的南部新城医疗中心,预期2017年底完成搬迁。届时,现代化的南京市中医院将为全市人民的健康提供中医特色显著的综合性医疗、护理、康复及预防保健等诊疗一体化服务。
医院地址:江苏南京夫子庙金陵路1号
南部新城医疗中心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明路177号
南京市口腔医院
南京市口腔医院,又名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为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于一体的口腔专科医疗机构,南京大学的三所附属医院之一,江苏省首批三级甲等医院之一,现总床位300张,日门诊量1068人次。
地址:位于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央路30号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养生为一体的国家公立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医院现为国家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国家“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试点单位、国家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与临床服务能力项目建设单位、卫生部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南京中医药大学国际针灸培训中心临床实习基地、南京市120急救中心中西医结合培训基地、江苏省首批中医药文化示范单位。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179号
南京市急救中心
南京市急救中心始建于1956年8月 ,原名南京市救护总站、南京市红十字救护总站,是全国最早开展院前急救工作的急救中心之一。现位于紫竹林3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主要承担南京地区的院前急救、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自救技能的普及教育及大型活动的保障任务。
目前中心是:中国医院协会急救中心(站)管理分会常委单位、华东地区急救中心(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江苏省急救中心(站)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2013年亚运会和2014年青奥会指定医疗保障单位。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瑞路68号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1年6月1日,是经南京市编制委员会2001年第5号文批准,由原南京市卫生防疫站、南京市职业病防治所、南京市皮肤病防治所、南京市血防医院、南京市健康教育所、南京市结核病防治所等六家单位合并重新组建的全额卫生事业单位。
地址:南京市紫竹林2号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
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隶属于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目前南京市唯一一家集职业病预防、诊断、治疗于一体的非营利性职业病防治专科医院,也是我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定点机构。医院始建于1972年,前身为南京市职业病防治所,2012年3月由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山医院、皮肤病性病专科医院、燕子矶康复医院三家机构合并组建而成。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4号
中华医学会南京分会
南京医学会是南京地区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全市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党和政府联系医学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南京地区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团体会址:南京市紫竹林3号
南京市市级机关医院
江苏南京机关医院创建于1951年,是拥有61年建院史的南京机关直属南京名院。61年来,南京机关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在上级领导及医院领导的关怀指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权威性,秉承“救死扶伤,医者仁心”的医德理念,连续八年蝉联南京市卫生局南京机关管理局评定“计划生育手术先进单位”,“百姓口碑第一医院”,并连续5年获“全国放心示范单位”、“南京机关先进单位”、“南京机关先进党委组织”,被指定为“白求恩基金医疗援助单位”、“白求恩基金理事会单位”、“爱心工程医疗慈善机构”、“南京计划生育中心”、“江苏重点妇科诊疗基地”。
今年将参加省统考的医院还有: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邵逸夫医院,参加市市统考的有:南京市江宁区医院等
统考小知识
新生儿筛查可以马上入户马上报销。新生儿落户后马上能领取医保卡。医疗费用可凭卡在医疗机构当场报销。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影响群众健康突出问题“323”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提出用5年时间,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3类重大疾病、2种基础疾病和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其中,出生缺陷作为影响群众健康的3类突出公共卫生问题,成为“323”攻坚行动的重点内容。
通俗讲“出生缺陷是指在出生前,胎儿在母亲体内发生了发育异常”。有些问题如肢体畸形、脑积水、脊柱裂、唇腭裂等,在产前便能通过超声影像的技术手段就能发现;有一些要随着出生、年龄的增长才能逐步发现,可也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期,随着技术的发展先进的检测手段对部分疾病可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防未病。要把预防放在在最前面,未雨绸缪是每个经验丰富的临床医师职业素养。每个可以挽回孩子的健康就是对这个职业最好的嘉奖。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所在,承载全家的幸福与寄托,加强孕期检查与新生儿疾病的筛查,将不幸将到最低,通过合理的诊疗措施降低人群的发病风险,是我们妇幼的职责所在。
赤壁市妇幼保健院是全市孕产妇,儿童保健宣教窗口。为实现以上目标,我院加强宣教力度,产前筛查率逐步提高有效防控出生缺陷。
首先:通过一级预防也就是婚前检查、孕前检查与指导、遗传优生咨询。
我国是婴儿出生缺陷(含无脑儿、脊柱裂、腭裂、神经管畸形等)高发国家之一。我院目前对有生育意愿的的妇女孕前开始免费发放叶酸,并落实等记。确保叶酸能按时按量发放,有效降低因为叶酸摄入不足引起的神经管畸形。
唐氏综合征,又称21三体综合征,是最常见的染色体病。《中国出生缺陷防治报告(2012)》[1]显示,大约每700个新生儿中,就有一位宝宝患有唐氏综合征,且我国每年将新增唐氏综合征患者2.3万~2.5万例。
结合我市情况对30岁以内的长期居住我市农村妇女通过转诊联盟免费来我院进行唐氏筛查,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减轻经济负担。
对我市35岁以上二胎孕妇全部免费无创DNA筛查,应检尽检。由市妇幼牵头协同人民医院,中医院,二医院,三医院,得和医院,得和妇产,仁爱,同济赤壁,官塘医院,统一协作,对异常病例结合实际情况转上级医院近一步诊断治疗。
同时,通过开展遗传优生咨询和孕前遗传性疾病筛查,切实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
二级预防,则是为孕妇提供“全孕程、全流程、全周期、全方位”的产检、筛查和诊断,“通过先进技术手段筛查、排畸,一旦发现出生缺陷及时中止妊娠。”
我院目前从湖北省妇幼聘请有B超产前筛查资格的医生定期坐诊。缓解本地孕妇去省城就医的不便。
除了专业的技术素养,一流技术团队,便捷的支持体系,我院每月会举行线下孕妇学校帮助准妈妈解决孕期产生的心理问题,身体问题。并根据孕妇的孕周通过线上孕妇学校推送视频课件,生动直观的讲解。帮助妈妈们平稳度过整个孕期。
“至于三级预防,则是婴儿出生后防致畸、防致残,包括先天性心脏病的防治等。
我院对全市符合条件新生儿进行疾病筛查
绝大多数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如果得到早期诊断和治疗,患儿的身心发育可能达到正常同龄儿童的水平。
一、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
我市已开展筛査的遗传代谢病为: 苯丙酮尿症(PKU)、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CH)、先天性肾上腺素皮质增生(CAH)、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G6PD)和地中海贫血五种疾病。(免费)
二、新生儿听力筛查
目前主要采用的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有耳声发射和自动听性脑干反应等技术。(免费)
三、新生儿耳聋基因筛查
通过采集儿童足底血检测基因。其发生方式主要有常染色体隐性、常染色体显性、伴性染色体遗传和线粒体遗传四种遗传方式。
四、先天性心脏病筛查
目前采用的筛查方法是简单易行、无创伤、无疼痛的两项指标,即心脏杂音听诊和脉搏血氧跑和度测定。(有偿)
通过多种诊疗措施、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三级预防体系、以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实施早诊早治、构建医防协同体系为重点,力争通过5年努力,使“323”健康问题人群发病率、致死率和疾病负担明显下降。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规定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助产技术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下列事项:
(一)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
(二)婚前医学检查;
(三)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
(四)助产技术;
(五)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
(六)新生儿疾病筛查;
(七)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 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一)因延误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给当事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提高出生人口质量,推进健康江苏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第三条 出生缺陷防治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服务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促进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公平可及、人人享有。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以下简称卫生健康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总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应当协助做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动员辖区居民接受出生缺陷防治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公益宣传。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积极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建立健全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制度,提高职工生殖健康保障水平。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准备怀孕、孕期和哺乳期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第七条 个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出生缺陷防治观念,学习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提高认知水平,主动接受出生缺陷防治服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应当帮助其接受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对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九条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捐助、设立基金、志愿活动等方式支持和参与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第二章 防治措施第十条 出生缺陷防治实行三级预防。
一级预防是在婚前、孕前和孕早期进行健康教育和指导,预防出生缺陷的发生,主要措施包括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开展优生咨询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指导科学备孕,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等;
二级预防是在孕期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主要措施包括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实施艾滋病、梅毒、乙肝等疾病的母婴阻断措施,开展产前筛查和诊断等;
三级预防是对新生儿先天性疾病进行筛查,对出生缺陷儿进行治疗和康复,主要措施包括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开展遗传代谢性疾病、听力障碍、先天性心脏病等出生缺陷的筛查、诊治和康复服务。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生育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出生缺陷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保障计划怀孕夫妇获得优生科学知识和孕前技术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实施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水环境质量,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采取措施预防和控制与环境污染有关的出生缺陷。第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整合服务资源,优化服务流程,推行婚姻登记和婚前医学检查等协同就近服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办理结婚登记的育龄人员进行预防出生缺陷宣传,引导其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第十三条 既往生育过严重遗传性疾病或者严重缺陷患儿的,再次妊娠前,当事人双方应当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遗传咨询。医务人员应当对当事人介绍有关知识,给予咨询和指导。第十四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婚前、孕前卫生指导,将孕产妇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保障人群,为孕妇提供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孕期保健等服务,引导孕妇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第十五条 鼓励怀孕妇女孕26周前至少接受1次产前筛查。产前筛查发现高风险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医疗机构应当书面告知孕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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