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困住了南科大教育改革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5月5日报道,日前,教育部公布了2011年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高校的名单,一直备受关注的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并没有位列其中。此事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南科大没有招生权,不是什么新鲜事,去年朱清时校长就已经多次提到南科大有亏激准生证却没招生证,因此,此次没有出现在招生资格高校名单中,并不是什么新闻。而网友对南科大的关注意见,比这条“新闻”更有意思。不少网友认为教育部没有给南科大招生权,是困住了南科大的改革。这种议论本身,其实不清楚南科大究竟要怎样的改革。
去年,南科大宣布“自主招生、自授学位”,这是南科大在没有获得招生权之后“被逼出来”的措施。而这“被逼出来”的措施,正是南科大最重要的改革。按照目前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如果南科大获得招生权,意味着其必须纳入计划内招生,进而,政府部门将对这批学生的'教育质量进行评估,视评估结果授予南科大学士学位授予权。如此,南科大就顺利成为一所按原有体制举办的高校。也就是说,如果教育部真给南科大招生权,倒是捆住了南科大的改革,很难从体制内突围。
从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分析,对于大学,作为举办者的政府,不能再将举办权、管理权、办学权、评价权集为一体,而应实现管办评分离。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只负责大学设立的注册审批,以及依法监管。至于大学的招生、大学教育质量的评价,则不再属于政府权限范畴——大学自主办学,教育评价由行政评价转变为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
南科大推行的改革,与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所谈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吻合的。而其面临的现实问题是,国家现行的学位条例,并不支持大学自授学位;以及大学自授学位在国内没有学历认证体系(即社会评价和专业评价体系)认证。如果这种局面不能得到改变,南科大的办学,在我国教育体制中,一种可能是变为非学历办学,其培养的学生,学历、学位可得到海外大学承认,却难得到国内教育体制和就业体制的认可;另一种可能则是某日招生权得到批准,同时获得学位授予权,这就把南科大“收编”。
因此,对于南科大来说,困住改革的不是招生权,而是自授学位权。解决这一问题,首先,需要国家修订学位条例,将大学自授学位合法化,有消息称,我国将启动学位法的销哪袜制订,如果在制订学位法时,能以大学自授学位为重要精神,这将为大学的自主办学,开创全新的局面。其次,需要打破原有的学历国家承认体系,建立全新的学历认证体系,由社会中介机构来评价一所学校的办学质量,同时,扩大受教育者的选择权,以受教育者对一所大学的选择,来决定其存在的价值。
所以,南科大的“自主招生,自授学位”改革,并非其一校的改革,而是我缓祥国高等教育的整体改革,南科大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试点。如果南科大的这一改革能走通,意味着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成功。否则,则意味着这一改革的失败。对于南科大改革的关注,应该基于这样的改革视角,而不是再按传统的大学办学,来审视南科大的进程,毕竟,我们希望南科大成为一所改革的大学,而不是一所老样子的传统大学。
一、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已经成为高等教育改革的攻坚重点
中国改革开放的历程,就是激发体制活力、促进科学发展的过程。在高等教育领域,宏观上简政放权、微观上激励搞活一直是改革的主旋律,目的是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为此,分别进行过轰轰烈烈的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改革、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目前开始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这一过程中,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得到凸显。
1.体制改革 “突破性进展”后剑指何方
1978年以来,经过长达二十余年的改革探索,我国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于世纪之交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突破条框分割的局面,建立起“中央和省两级管理、以省级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之后,由于高等教育规模的迅速增长,工作重心转移到提高质量上来。
因此,在21世纪初的几年里,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是大的改革方向没有变,但为了质量提高和社会稳定的需要,管理手段上加强了调控,如实施了一些项目工程、开展了检查和评估工作等,教育主管部门甚至还回收了部分以前已下放了的一些权力;而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却在加大,如以北京大学和中山大学为代表的人事制度改革,但由于主要面向教师群体,有称赞也有争议,实施效果打了折扣。
那些年,发展成为事实上的主旋律,也逐步暴露出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冲突、学术评价向数量导向偏离、办学条件不足等问题。
2.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逐步成为热点
现代大学制度涉及政府、社会与高校的关系及学校内部的治理结构,既涵盖原来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也面对后来高等教育的主要问题,听起来还比较响亮,因此自提出后特别在《教育规划纲要》制订前后迅速成为显学。笔者曾经专文探讨过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异同1,认为二者改革目的一致、改革内容相近、改革路径相同、改革重点相关,但前者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重在解决权力集中问题、是政府主导下的改革过程,后者是在市场渗行经济条件下、重在规范权力的结构、是政府、市场约束下的学校自我建设过程。因此,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中学校内部治理的协调、规范任务更为突出。
《教育规划纲要》提到了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四项内容——完善治理结构、加强章程建设、扩大社会合作、推进专业评价,均涉及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调整。完善治理结构包括内外部两方面的关系,外部关穗喊衫系中使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方向是明确的,教育主管部门近期转变职能放权的力度也比较大,而目前社会经济的转型又使得稳定发展的压力突出,因此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将构成下一步的改革重点;加强章程建设涉及大学使命、目标定位、事实描述、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内容,内部架构与运营是重中之重;扩大社会合作既针对今后办学的方向,也包括组织机构的应对;推进专业评价是外部对学校施加影响的方式,也是学校内涵式发展的要求。以上,表明在后续工作的推进中,内部治理结构建设成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攻坚重心。
3.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改革成败的关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主题是“全面深化改革”,在改革总目标中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猜腔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这既是执政党需要关心的核心问题,也是国家健康科学发展重要保障。教育部2014年工作要点开篇第一部分标题就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二级标题“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里,提出了“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促进学校加快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制订落实加强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建设意见,制订直属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出台《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等具体内容。
制度是一种激励,创新能力提高和创新人才培养都与制度性因素相关;制度又是一种约束,是对权力的规范与约束。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要切实能对学术创新和人才成长起保障作用,并体现对外满足社会、对内自我约束、学术创新发展、大学战略管理、师生共同参与的多目标要求。治理方式满足了这些要求,也就实现了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为什么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得以提升
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重要性凸显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改革的节点到了这里,不突破很难继续前进,如我们的改革方向是明确的、也有许多很好的思想、但不少问题久攻未下;二是它与其它改革间的关联性上升,相互影响和制约,如高校的特色发展、自主办学权力的落实、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等。因此,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成为当前推进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进一步阐述如下:
1.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是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基础
改革开放不仅要激发发展的活力,更重要的是构筑起保障活力的体制环境和治理结构,实现持续和科学发展。高等教育改革从扩大办学自主权、到建立高校法人制度、再到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直至目前的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科学发展的意图十分明确。但是,我们提出的目标还没有达到。过去每一个目标、每一段理念阐述得都很美,但缺乏具体的治理结构设计。目标不能适时转化为制度,不能操作,只能沦为空洞的口号。例如,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1995年《教育法》、1998年《高等教育法》有关学校地位、制度关系的描述和规定,至今看来仍不过时,夸张地说如果它们当时真正实现了的话,也许就不会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推进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提法了。这也许就是改革的深水区和攻坚期,既有行政权力行使不当的问题,也有高校在获得更大办学自主空间后办学走偏的问题。
应该说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我们在大学制度的一般规律方面还是形成了一些共识的,问题出在治理结构的不科学,很好的理念没法用治理结构来保证。比如,不断出现的放权收权循环、学术寻租现象、学者追逐官位、学校过于行政化、官学商通吃现象等问题,早期可能是认识上的原因,后来则完全是治理结构所致。这不利于学术发展和创新,创新需要制度来保证。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之所以成为关注的焦点,就是因为人才培养和学术创新的需求,不是为了制度而制度、为了现代化而现代化。
因此,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与扩大办学自主权是共存的,办学自主权须由规范的治理结构来保障和约束,要通过依法治校、按章管理使每一所学校都能有效行使自己的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只有当高等学校既有自我发展的自主权,又有适当的自我约束机制,并能适应和推动社会的发展时,学校的科学发展才能真正实现。
2.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要着力保障教育的本质内涵
转型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共性问题。如我国正在进行着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面对着结构的调整、教育转向以提高质量为中心的内涵式发展,发达国家在金融危机后也开始了从后工业社会向再工业社会的转变。发展不忘本质,转型为科学发展,如我们国家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中华民族的昌盛和人民群众的福祉、教育的发展是为了人的成长和社会的需要。
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障碍是思想观念问题,因为在我们的发展文化中,扩张、外延式发展深入人心,感觉地盘大了、楼高了等有形的发展才叫发展。在教育领域,大家都知道盲目升格、跑部钱进、论文唯上、官学通吃等不属于内涵式发展的内容,可现实中这样发展却得到了具体实惠。发展愿望与游戏规则不一致,造成了对创新文化的破坏。
内涵式发展就是按事物的本质属性发展,完善治理结构就是要通过制度和原则保证不让坚持内涵发展的人吃亏。要干好本职工作,不能功夫在“诗”外。教育的内涵式发展需要:2教师心无旁骛,潜心学术醉心育人;行政格守尽职,提高效率把握方向;学校面向社会,满足需要提高质量。不能什么都想要,什么都占必走歪门邪道,“通吃”是内涵发展之大忌,特色是内涵发展之结果。
学校制度建设的根本是为了人,具体来说是提高质量和推动创新。因此,内部治理结构首先要能够保证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要遵循教育规律进行制度设计和工作安排,保证教学成为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应遵循社会需求和人的发展规律,评价、考试制度要以内涵发展和因材施教为导向,行政要切实做好服务育人工作;其次,要着力保护教师的专业发展,努力建设让广大教师醉心于学术工作的机制。放弃提拔干部式的重用人才方式,杜绝以权谋学现象,让一流人才在学术框架内成长,建立学术、行政“双阶梯”发展道路。
3.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要致力推进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
推进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坚持依法治校、加强章程建设、实现民主管理和管办评分离,最终目的是保证质量和创新。因此,我们在做具体的改革探索时不能忘记学校制度建设之大义,在谈制度重要性时又需要务实地进行治理结构设计。
在学校自身运转方面,要由过去主要根据上级的指令、指示、项目办学,转变为在国家大政方针指导下,学校依法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确立科学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这需要健全学校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依法落实党委、校长职权,管理职能部门和院系设置科学有效。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大教师的参与管理,实现教授治学。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在高校与其它利益相关方关系方面,还应探索社会各利益群体参与治理的方式。
高等学校需要构筑起有利于创新的文化,国内外已有的一些制度性创新模式,需要我们认真总结归纳,如同行评议制度、学术访问与讲座制度、跨学科研究中心、产学研结合模式、高等教育国际化、科学共同体范式等。可见,创新是问题、交流、碰撞、灵感、逻辑、范式等共同作用的结果,好的治理结构能够孕育创新的文化氛围,我们需要去构筑这种制度性的东西。
三、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需要进行战略性架构
应当表明,经过建国后60多年的前进探索,我国高校已经形成了一套有自身特色的内部治理结构,近些年也一直在不断地改革完善,这一治理结构也基本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但是,随着社会全方位的转型及高等教育自身转型发展的需要,原有的治理结构越来越不能满足需求,并导致产生一些问题。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来需要调整和完善,以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需要进行战略性架构。
1.我国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现实基础
我们推进高等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不是从零做起,至少已有以下三方面的基础。
第一,业已支撑高校正常运转的治理结构。如高等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法人制度、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术委员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院系所学术架构、职能处室行政架构等,包括机构间的运作程序,有些已经经过多年的实践检验而行之有效。我们要做的是完善,是发扬优点、克服弊端,不是推倒重来,是改革而不是革命。
第二,目前正在改革完善的治理环节。如落实党委、校长职权,健全议事规则与决策程序,完善大学校长选拔任用办法,发布学术委员会规程,加强章程、理事会、教授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建设等。这些,需要试点、完善和制度化构建,注重吸收成功的经验。
第三,国外大学治理结构的现状与经验。几十年来,改革开放一直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学界对国外大学的认识和研究已比较深入。在内部治理方面,不同国家的特点,董事会、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功能,评议会、教授会构成与运转,校长遴选与责任,学部、学院等学术机构架构等,许多经验都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
2.完善内部治理结构需要针对哪些问题
经过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长期探索,当前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面对的问题是明晰的,而如何解决问题却不清楚。如大的改革方向有理顺高校内部领导决策体制、推进教师学术权力的有效行使、改革学术评价方式、探索多样化的治理模式、发挥群众团体的作用、加强章程建设等。进一步具体归纳,问题集中为三类:
一是权力关系问题。如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书记、校长的职责分工,大学与其二级学院的职权界限,教师、员工权力和学生权力等。这类问题看上去容易解决,其实特别难,关键是权力边界很难界定,常常交叉、交织在一起,而且还有利益纠纷。解决问题的出路只能是尽可能让职责边界清晰,甚至可以人为规定。
二是行政效率问题。如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工作运转、岗位责任等,也包括利益相关群体的参与治理。这类问题倒好解决,关键是规矩、公平、正气、监督,避免好处都要、责任推诿现象。
三是积极性激励问题。这类问题关乎质量和创新,涉及评价方式和机制,技术含量很高,不能简单处置。需要关注的重点是让学术人员有成就感,让每个岗位都有成就感,工作要细致和有针对性。
3.当前进行高校内部治理战略性架构的着眼点
推进高校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跳出已有的治理结构和当前大家关注的重点,进行战略性架构。架构的基础一是高等学校的学者共同体特征,二是高等学校的外部责任特征,需要把二者统起来、整合进行考虑。当前的重点是在不背离外部责任特征前提下,使学者共同体特征充分得以体现。也唯有此,才能更好地实现学术创新,而这也就更好地满足了大学的社会职能。
第一,正视大学的“分裂人格”现象。现代大学已成为分裂的整体,既需要相对独立,成为人们的精神家园、学术殿堂、社会理想的栖息地,又要联系社会,实现社会目标、国家战略、区域发展和学子升学诉求。其实,教师、知识分子都是如此,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一直存在。因此,高等学校治理要力求满足这双向需求。
第二,着力新型学者共同体模式构建。大学在成立之初是行会式的学者共同体,这其实也是所谓“教授治校”的本来面目。随着大学规模的扩大、职能的扩展,教授治校遇到困难,我们现在称之为教授治学。所谓学术权力,其实关键就是学者共同体特征的体现。英国的做法是:大学设置学术评议会、学部、学院及学院委员会等学术机构,负责安排或执行教学、科研等所有学术事务和活动,与以理事会为主的发展决策机制及校长负责的行政执行机制形成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的权力制衡格局。学术评议会是大学最高学术权力机构,享有制定大学学术政策的全部权力,是惟一和各个学部、系直接打交道的机构3;目前,教育部已出台《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如何在学校层面形成以教师为主导的学术治理机制成为关键。而在院系层面,可设立教授会,为院系重大事务的决策机构,即把学者共同体的管理层次降低,在基层真实构建共同体的现实模式。
第三,限定学术型行政岗位。当前,大学的行政领导人多有教授头衔,这是有问题的,这样会破坏学术的神圣性和专业性,因为他们真实的工作是管理而不是学术。当然,领导水平一般比较高,也许过去还是专职学术人员,但从事管理工作后职责就发生了变化。只有那些与学术工作紧密联系的岗位可保留有关人员的职称称谓,如大学校长,主管科研、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教务处长、科研处长,院长及学术副院长等。这样,高校的大部分处以上岗位人员不再拥有学术头衔,他们是行政人员,考核的是管理才能和业绩,要从领导做起。而学术型行政岗位,领导人离职后不再享有行政级别待遇。
第四,扎实进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实现机制的探索,具体界定党委和校长的职责。党委的职责需要落在实处,一是大事,重大事项的领导权和决策权,如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领导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组织章程的制定和修订、审批年度预算决算、组织发展战略规划的制订、牵头遴选校长、会同校长决定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负责人人选等。二是协调重大关系,如组织协调理事会,协调学术委员会、教授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他群众团体等,发挥联系社会、群众等纽带功能以及对行政的监督。三是党务工作。这样,让党委成为大学的战略领导者、群众贴心者和行政监督者;校长是执行者,是行政首脑,按照党政分离的原则,校长在党委重大决策的基础上,独立负责学校行政体系的运转。不需要党委会议审议决策的事项由校长全权负责,定期向党委汇报。
第五,改革大学校长的产生程序。特色发展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对高等学校的新要求,因此大学校长的办学理念需要与所服务高校的使命相匹配,校长需要对特定高校的发展负责。在稳妥、有序、客观的前提下,在学校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改革校长遴选机制。为了减少日后的工作矛盾,可由党委书记牵头负责校长的遴选工作,再由主管组织部门予以审批。但校长一旦任命,书记和校长的岗位职责就要由章程来界定和约束。副校长实行内阁制,由校长提名,党委审查,上级任命,可以不受行政级别的限制。校长一旦离职,副校长也同时离任,并按程序更替。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体现以改革推动发展、提高质量、促进公平、增强活力的总体思路,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觉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进一步突出重点,明确攻坚方向,找准着力点,完善配套政策,不断取得新突破。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外锻炼活动时间,提高阳光体育运动实效。完善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形成合力,培养青少年良好体育锻炼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保证美育教学资源基本配置和相关必备条件,全面提高美育教学质量,重点加强农村学校艺术教育,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强科学保教,着力克服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以小学棚森生减负为重点,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优化资源配置,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要建立冲雹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和经费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尽快使校舍、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出台校长教师交流指导意见,加大城镇学校教师对口支援农村学校、优质公办学校教师对口支援薄弱学校的力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试行学区制,科学规划学校布局。完善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资助政策和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制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有效机制,加快推进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教育信息化网络。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改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高校教学评估方式,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推进高校协同创新,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贯彻落实全会精链判亩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拓宽学生发展通道。要制定和实施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其配套政策文件,按照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有利于科学选拔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实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推行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招考和注册入学。逐步推行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探索全国统考减少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等科目社会化考试一年多考。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转换认定制度。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要加快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构建政府学校社会新型关系。要改进教育管理方式,扩大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权和学校办学自主权,更多运用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加强高等学校章程建设,完善治理结构,形成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强化国家教育督导,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制度,推行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评估监测中的作用,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兴办教育,巩固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新中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历史变迁
转引自:
[摘要]新中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历史变迁其实就是对新中国高等教育体制不断改革与完善的 过程。本文从新中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形成入手,按照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论述了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历程,并对中国高等教育体制走势作了一定分析。
[关键词]高等教育;教育体制;变迁
一、新中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形成
新中国高等教育体制形成于50年代初,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其基本特点是:高等教育由国家统一办学,高等教育所需经费几乎全部依靠政府的财政拨款,国家根据行业、部门和地区发展计划制定招生规模并按不同层次、专业和学校分配招生指标,政府批准设置专业、规定所开设的课程,学生免费入学,政府提供一定的助学金以及相应的住宿、医疗等学习与生活条件,学生毕业后由政府统一喊晌安排对口工作。这是国家者睁统一计划,政府以行政命令进行高度集中管理,这种体制一直延续30多年未变,在新中国高等教育发展以及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使我国尽快形成了比较完整的高等教育体制;建立了一批重点高校与重点学科;为我国培养了一大批高质量的建设人才;基本上满足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积累了比较系统的经验。但这种体制也明显地存在着局限性,其主要表现在:第一,单一的办学体制与投入体制,加大了政府的财政压力,束缚社会办学的积极性,限制了高等教育发展的空间;第二,政府高度集中管理的体制,使政府对高校包办得过多、统得过死,学校缺少办学的自主权;第三,部门办学体制导致条块分割、学科狭窄单一、重复办学、效益低下,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第四,高等教育的免费教育与包分配、包当干部的体制以及平均主义的劳动人事制度,压抑了人们工作和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随着整个社会经济、科技体制的转型,高等教育旧体制的弊端便突出的显露出来。不改革旧的体制,高等教育就无法获得进一步发展。
二、新中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变革
第一阶段,“酝酿、启动”阶段。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表之前(1978-1984),这一阶段改革的着重点是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这一期间社会急需人才,高校渴望为社会多做贡献,但又深感现有的高教管理体制和制度,把首渗岁高校的手脚捆得过死。所以,有一种强烈的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愿望和要求。
第二阶段,“全面展开”的阶段。从《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发表到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改革目标之前,这一阶段改革的特点是:“教育五大体制”的改革在“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中,全面向前推进。
1.推进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的改革:一是中心城市举办的“市属高校”的兴起,突破了以往只有中央和省两级政府办学的体制;二是民办高等教育的兴起,进一步突破了单一政府办学的体制;三是“一校两制”、“一校多制”的发展,开辟了我国高教办学体制改革的新局面。一校两制有两种:一种是指隶属关系由单一化变成多样化,实际是多方投资,共同管理;另一种是在一所大学中,既有公办部分,又有民办部分。
2.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一是扩大了高校办学自主权。《决定》明确赋予高校应有6个方面的自主权,即“在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计划的前提下,高等学校有权在计划外接受委托培养和招收自费生;有权调整专业的服务方向,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写和选用教材;有权接受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建立教学、科研、生产联合体;有权提名任免副校长和任免其他各级干部;有权具体安排国家拨发的基建投资和经费;有权利用自筹资金,开展国际的教育和学校交流”,等等。二是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放掉了一些本来不该管的事,从而得以腾出精力,更有效地管好该管的事。三是扩大了地方管理高校的权力和责任,增强了省级政府管大学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加大了地方对高校的投入,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高等教育之间的联系。
3.推进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的改革:一是由少量自费试点,到双轨并存,到收费制基本确立,开辟了国家投资以外的一个新渠道———家庭和个人投资的渠道。二是兴办校办产业,开展广泛的科技服务,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同时,扩大了高教投资来源。三是由政府给政策,开征专项用于高等教育的附加费。四是接受捐赠,允许私人依法办学。
4.推进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一是突破单一的指令性招生计划,试行指令性计划和调节性计划相结合新的招生计划制度,并逐步扩大调节性计划。从1985年开始,国家将统一录取改为学校单独录取。这样,就由学校招生、政府录取的原体制,改变为学校录取、招办监督的新体制。二是试行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逐步实行毕业生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制度。
5.推进高等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一是促进了高校内部运行机制的转换。进一步突破了高校人事管理一潭死水的原有体制束缚,逐步形成了公平竞争、择优上岗、多劳多得、合理流动的新的运行机制。二是促进了高校办学效益和质量的全面提高以及民主化、法治化的进程。
第三阶段,“突出重点和难点”的阶段。以《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标志。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在“五大体制”改革继续全面深化的基础上,突出“管理体制改革”这个重点和难点,集中力量,明确目标,限期突破。在这一阶段中,改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全面深化”;二是着力于重点和难点。
1.确立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新目标,不断推进高等教育各项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第一,在办学体制改革上,进一步打破了国家包揽办学的旧格局,“建立以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办学的新格局”。一个以公办高校为主,民办高校、民办公助、与境外合作办学等多种形式的办学新格局已经形成。第二,在投资体制改革上,改变了依靠国家拨款的状况,“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的新体制”。同时,进一步改革高校的财政拨款机制,探索变“按人头拨款”的办法为“教育金制”,针对不同层次和类别的高校,实行不同的拨款标准和拨款办法,以充分发挥拨款手段的宏观调控作用。第三,在招生、收费和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上,一是通过“两个计划相结合”过渡(即“国家任务计划和调节性计划”),促进了新的招生宏观调控机制的建立;二是通过“双轨并存”过渡(即公费和自费)和“并轨”改革推进,确立“缴费上学制度”;三是通过“供需见面和一定范围内双向选择”过渡,促进“面向人才市场、自主择业新的就业制度”。第四,在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上,进一步推进了高校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在合理定编的基础上,对教职工实行岗责任制和聘任制,在分配上按照工作实绩拉开差距,打破平均主义,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了学校内部运行机制的转换和办学水平、办学效益的提高。增强了高校适应社会需要的能力,促进高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
2.以管理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共建、划转、合并、合作办学和参与办学”为主要途径,实施改革的重点突破。(1)共建:到1997年末,全国已经实行不同形式共建的高等学校共有100所。其中国家教委所属31所,其他部委所属高校54所,地方所属高校15所。共建形式有省(直辖市)与部、市与部、部与部等。(2)合并:到1997年末,全国已有159所高校合并成74所,减少了85所,使全国高校由1994年的1080所变为1997年的1020所。(含新批的若干所)。(3)合作办学:到1997年末,进行各种形式合作办学的高校已达到288所,形成162个合作办学体。(4)参与办学和管理:到1997年末,全国已有5000多家企业和科研单位参与了217所高校的办学与管理。其主要“参与”形式有:成立校董事会、在高校设立各种奖学金、与高校合作办二级学院、系、专业等,参与办学与管理,促进了高校与社会的联系,促进了“产学研”一体化,增强了高校的办学实力和活力。(5)划转:一些转由地方管理的高校在转制以后又和其他院校合并,使学校得到了新的发展机遇。
第四阶段,“深入突破”的新阶段。
1.总目标:以共建、合并等联合办学为主要形式,淡化和改变学校单一的隶属关系,由“条块分割”变为“条块有机结合”,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学校投资渠道,适当调整学校服务面向,逐步建立起布局结构合理、学科门类齐全、规模效益好、教育质量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等教育体系。
2.学校数量目标:到本世纪末或下世纪初,全国高等学校数量由目前的2100多所调整到1600所左右(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其中普通本科院校由1000多所调整到600所左右。
3.管理体制改革目标:逐步建立起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的管理体制,三者职责分明;以财政拨款为主的多渠道投入;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分工负责,以省级政府统筹为主,条块有机结合的新体制。
4.布局结构调整目标:形成“三个布局结构合理” 的新格局:一是三类覆盖面的高校(面向全国、面向大区、面向本省)结构布局合理;二是三种不同办学层次的高校(教学科研型学校、以本科教学为主的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结构布局合理;三是三种不同类型的高校(综合性、多科性、单科性)结构布局合理。对于新阶段、新目标的实现,在观念上要有一个大的突破:突破“隶属观念”的束缚,切实加大推进高教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在规划上要有新的突破,加强国家和省两级“高教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的整体规划;在经费保障上要有新的突破,要切实解决在高教管理体制改革中不可回避的经费问题。进一步强调国家对教育经费问题的法律保障,即必须确保做到“三个增长”(指预算内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经费逐年有所增长;生均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同时,必须保证国家关于在高教管理体制改革中有关经费的各种政策性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实。
[参考文献]
[1]郝克明,谈松华.中国教育体制改革20年[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
[2]鞠敏.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1
[3]杨雅文.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回顾与思考[J].广西高教研究,2002(6).
主办:江苏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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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等教育体制改革
论文摘要: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关于高等教育事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属、隶属关系和职责、权益划分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环境,尤其是我国加入WTO后,各种新思潮对高等教育的冲击,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因此,我们必须把握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和思路,积极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
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及其改革的涵义
1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含义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关于高等教育事业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属、隶属关系和职责、权益划分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主要包括国家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和高等学校的自身管理体制两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而言,它既包括高等学校的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体制、招生就业体制,也包括高等学校的办学体制、管理权限、投资体制、管理工作、管理人员等。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根本制度,是国家在高等教育行政管理工作中机构设置、相互关系和责权划分的制度,主要是明确由哪级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进行统筹和决策、各级政府和高等学校之间的责权利如何划分以及采取何种方式才能对高等学校和教育机构进行有效的管理等。其最主要的作用及意义在于:明确的规定中央与地方、政府与学校在实施高等教育管理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及各自的职能。相较各个高校这些子系统而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具有全局性、整体性的大系统,它决定学校的教学、科研、人事、财务、后勤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直接支配着高校的全部管理工作。
2 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含义
从宏观的角度来看,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指政府或高等学校、高等教育机构对高等教育体制的改革。改革的内容相应地分为两个层次:一是政府(中央)与政府(地方政府)在管理权限方面的分配与安排,也就是中央滚圆政府和地方政府在集权与分权之间如何实现合理的安排:二是政府、社会和高等学校的关系,即政府如何进行宏观调控、社会怎样积极参与、高校如何自主办学。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就在于:适应新形势下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变革的要求,协调政府、学校和社会三方面的关系,增强高等学校自主办学能力,建立一个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高教管理体制。
从微观看,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是指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机构内部有关管理体制方面的改革。我国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机构的内部管理体制,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与合理性。改革前,高等学校及其机构的管理机制基本上与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对口(一般由对口的职能部门,如各级教育部门统管),具有明显的依附性、封闭性特点,导致高校缺乏独立、自主办学的能力。上世纪80年代以来,高校开始对内部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改革的目的是:要形成既能适应上级主管部门的对口管理需要,又具有一定的面向社会自主办学能力的内部管理体制,但由于种种原因,改革的结果离理想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尤其是加入WTO后,如何继续深化高等学校及其机构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理顺政府、社会及各高校之间的关系仍然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新时期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环境要求的,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有利于高等学校自主办学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新时期高等教育事业蓬勃、健康、和谐、有序的发展。
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存肢桥在的问题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形成,离不开两个背景:其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其二,权力比较集中的政治体制。这两个背景最大的相同点就是集权。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日益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资源配置不合理。
高校的主要中层管理岗位,通常都是职教相兼,对科研教学和学校的管理工作两肩挑,大部分人员由于分身乏术而有所偏重,这样既不利于教学水平的提高和教学质量的保证,也不利于学校的管理工作的高效与有序。
第二,监督机制不健全。
另一方面,作为教师要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监督和检查,使得制订者本身也是执行者,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监督无法历备猛保证,工作难以展开
第三,竞争机制不科学。
无论是高校行政人员还是教学人员由于缺乏科学的竞争机制,奖惩不及时,报酬不合理,激励不到位,没有真正做到优胜劣汰,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调动不起来,得过且过,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你看一下这样写合不合你的心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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