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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电话-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电话是多少

高中以上7902023-02-13 2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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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育考试院电话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电话-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电话是多少 第1张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571-96399,联系时间(含双休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地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31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为浙江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是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本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并组织落实年度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组织实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高校招生工作。

(三)组织实施本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和多种社会考试等教育类考试,指导各地和高校教育考试工作,具体负责自学考试和各类考试考生考籍管理。

(四)负责指导、管理全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负责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审核评估和自学考试学历证书发放,负责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和助学辅导体系建设。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浙江教育考试院

北京市自考办联系方式(地点和电话)是多少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电话:82837415,82837416;

语音电话:1606688

各区县自考办:

1东城区  和平里中街27号(54中分校园内)  010-64215323;

2西城区  西城区西直门内南草厂胡同63号  010-66560135;

3崇文区  崇文区天坛内东里3号  010-67019852;

4宣武区  宣武区菜园街26号  010-63543398;

5朝阳区  朝阳区团结湖南路1号(原水碓子小学) 010-85967042;

6海淀区  海淀区知春里31号   010-62586730;

7丰台区  丰台镇东安街1号(原北京十二中院内)  010-83811106;

8石景山区  石景山区八角北路7号  010-68873215;

9通州区  通州区葛布店北里9号楼   51263550-119;

10房山区  房山区闫村镇紫园街113号  010-89310002;

11怀柔区  怀柔区迎宾北路7号  010-69644764;

12昌平区  昌平镇三街财神庙胡同三街小学东侧  010-69745173;

13门头沟区  新桥南大街29号(原门头沟区招生办公室) 010-69843555;

14燕山地区  房山区燕房路44号  010-80345269;

15顺义区  顺义区贯通西路成人教育培训中心  010-69447801;

16 平谷区  平谷区建设西街1号  010-69969954;

17密云县  密云县新南路103号(教委院内)  010-69043256;

18大兴区  黄村镇兴丰大街甲3号  010-69290253;

19延庆县  延庆镇夏威夷西路20号  010-69101771。

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电话多少??

第一次登录:请运用 考籍号加系统设置的密码。密码为:考生出生年月日,共八位,如:19810809遗忘 密码的考生可以到当地考试机构查询密码822

请告之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地址和电话,谢谢!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大道271号

业务咨询电话:0731-88090456;投诉举报电话:0731-88090301、15074901731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国范围内的自学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指导工作。

2、各省自学考试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自学考试管理工作,接受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湖北省考试院自考办电话是多少?

湖北教育考试院电话: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简介:

湖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全省的教育考试工作,于1997年11月18日正式挂牌。内设院办公室、财务管理中心、高等教育考试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综合考试办公室、命题制卷办公室(命题制卷中心)、科技信息办公室等处室,共有在岗员工140人。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考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教育发展和改革的精神,制定全省教育考试的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监督全省教育考试的实施工作。

具体包括:

负责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及同等学力人员、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考试;拟定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考试计划,组织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试;审核颁发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对全省自考助学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受教育部委托,负责湖北省内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等非学历证书考试;承担国家下达的普通高考命题、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及其他部门委托的考试命题任务;负责开发、设计、推广新兴考试项目;负责教育考试信息管理及现代技术的开发、应用;开展教育考试研究,主办教育考试刊物和教育考试网站。此外,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还承办其他单位委托的各类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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