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国在教育公平政策方面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结果公平是各国教育公平政策的一个核心目标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保证每一个人都有同等的成功机会是当前各国教育公平政策的一个核心目标。例如,2001年,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时宣称,“从此刻起,美国学校将走上一条新的改革之路,一条新的关注结果的改革之路”。2002年美国公布的《2002-2007年教育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六大目标,包括以教育质量为核心,关注教育结果;提高学生成绩。通过优先强调阅读、提高数学与科学教学的质量、改革高中、提高教师教学质量、缩小成绩差距,从而提高所有学生的成绩。德国于2003年决定引入国家教育标准(Nationale Bildungsstandards),其明确规定了学生在修完特定的年级时应该达到的最低能力水平,首次为各联邦州提供了一个质量发展方面的统一标准,有助于保证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学习、有着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都能够达到一个相同的标准要求。法国2005年公布《学校未来的导向与纲要法》,提出法国未来20年的两大基本目标:降低学业失败率、提高学生的整体水平。2009年,法国政府颁布了新时期高中教育改革方案,提出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成功的高中教育。再如,日本2007年颁布的《学校教育法(部分修订)》提出实行学校评价制促进教育质量均衡发展。俄罗斯政府2001年2月作出了《关于试行国家统一考试的决定》,并于当年开始了国家统一考试实验。实验规模逐年扩大,2001年共有5个联邦主体参加实验,2003年发展为48个,2008年国家统一考试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二)制度建设是各国教育公平政策的主要举措
将教育公平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也是当前各国教育公平政策的一个重要特点,其主要的举措就是通过制度建设来加以保障。例如,美国2001年颁布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其核心的内容就是促进美国教育公平。2010年又颁布了《初等与中等教育法》的重新授权法案即《改革蓝图》,该法案对推进美国教育公平作出了全面的规划。再如,英国于1995年颁布《反残疾人歧视法》,德国1971年颁布《联邦教育促进法》,此后经过若干次修订,几乎每次修订都关涉到教育公平的内容。法国2006年出台《机会平等法》。日本2006年全面修订的《日本教育基本法》重新界定了教育公平的基本理念:2007年3月修订的《学校教育法》则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目标和保障国民平等接受教育的六项基本原则。俄罗斯2012年颁布的新《俄罗斯联邦教育法》把扩大公共教育服务范畴,促进教育积极公平明确写入其中。印度颁布《儿童免费义务教育权利法》,其立法的宗旨是使每个儿童都有权利在达到基本规范和标准的正规学校,接受有质量的和公平的全日制初等教育。2005年印度《宪法(第93次修正)法案》扩大了弱势阶层人群覆盖范围将“其他落后阶层”纳入了弱势群体。2007年印度又通过《中央教育机构(入学名额保留)法》。巴西2001年颁布《国家教育规划(2001-2010)》也涉及了有关教育公平的内容。
(三)改善办学条件是各国教育公平政策的主要内容
通过改善办学条件来促进教育公平也是近年来各国教育政策的重要特点,具体包括物质条件、人力条件、管理条件等方面的改善。例如,美国2009年颁布的《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推出培训和奖励教师等新举措,旨在为学校提供优秀教师。2008年美国《高等教育法》提出提高相关信息透明度,以促进教育公平。英国2007发布《儿童教育:创造更美好的未来》提出针对小学中有落伍风险的儿童,政府在未来三年投资1.44亿英镑实施“每一个儿童是读者”、“每一个儿童会计算”政策的基础上,追加2500万英镑启动“每一个儿童是作家”项目;针对辍学学生,投资2650万英镑试点开设模拟工作式的培训学校。巴西2001年出台的《国家教育规划(2001-2010)》提出,确保五年内所有学校都配备图书馆、电话和影印机。2004年巴西成立全国基础教育教师继续培训网络和实施教师演练与培训计划。德国2004年出台政策,为各州的教师教育提供一个统一的参照基础,规定了在教学、教化、评价和创新四个领域的11 种能力的定义及若干个行为指标。
教育政策是国家为完成教育任务实现教育目标而制定的行为准则。
教育政策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指向明确。教育政策不同于教育规律,它是人们主观意志的体现,因而总具有明确的指向性。
2、相对稳定。教育政策一经确定,一般总要保持相对的稳定,不会随意变动,否则就会影响人们对其信任程度和执行时的坚定性。
3、影响广泛。教育活动联系千家万户,因此教育政策也直接影响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4、权威实用性。我国的教育政策几乎都是由中共中央、全国人大或政府部门单独或联合发布的。由于党和国家行为的合宪性,决定了教育政策的合法性,从而产生了权威性。
5、系统性。教育政策是国家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在与其他公共政策相互作用过程中发挥作用,涉及教育事业的方方面面,其功能必定是多方面的。
扩展资料:
教育政策的形式:
1、党的有关教育的政策文件。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党中央制定和批准的文件、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的决议等。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和批准的有关教育的政策性文件。
3、党的领导机关和国家机关联合发布的有关教育的各种决议、文件、通知等。包括:党中央和国务院联合发布的决议和指示;党中央的各部门与国务院所属部委所制定和批准的政策性文件。
4、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有关教育的政策文件。包括:国务院及所属各部委所制定和批准的有关教育的政策性文件,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制定的有关教育的政策性文件。
5、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某个场合作的有关教育的报告以及谈话、讲话等。
学前教育政策的基本特征是安全性。由家长及幼师利用各种方法、实物,有系统、有计划而且科学地对孩童的大脑进行各种刺激,使大脑各部位的功能逐渐完善而进行的教育。
学前教育是学前教育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构成学前教育学的科学体系的一部分。儿童是人生智力发展的基础阶段,又是发展最快的时期,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对幼儿智力及其日后的发展有很大的作用。
扩展资料:
超常儿童的形成、发展,无一不与适当、正确的学前教育有关,尤其是智力方面的学前教育。学前智育是一个多方面的培养过程。对学前儿童的心理健康关注也不可小觑。这个年龄段的儿童心智发展极不成熟,需要家长及幼师积极的引导。
现在的孩子很多都是独生子女,自我意识很强,缺乏对他人的关心,不懂得分享,因此,作为家长和幼师,应积极引导孩子学会关心他人、学会分享、乐于分享。
一、政治性和原则性。
二、目的性和可行性。
三、稳定性和间断性。
四、合法性和权威性。
五、系统性和多功能性。
教育政策是一个政党和国家为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教育发展目标和任务,依据党和国家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基本任务、基本方针而制定的关于教育的行动准则。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语言文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好多条例,不过我们考的主要是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
所谓教育政策“缺席”是指,在特定时空下需要教育政策来进行管理的事务或活动没有相应的政策来规范和引导。我们的教育政策往往都是应付式的,常常是等教育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以后才考虑政策制定。一方面,问题从潜隐到显现、从轻微到严重需要经历一个过程。
所谓教育政策“无能”是指,当前的教育政策不能获得预想的效果,对实践起不到规范和管理的作用。教育政策“无能”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由于问题的特殊性、政府能力、政策方案、政策工具、目标群体的接受程度等原因,教育政策有其自身的能力限度。二是指教育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主观犯错的倾向。
教育政策的特点分析 教育学术月刊2011.1
EDUCATIONRESEARCHMONTHLY 教育政策的特点分析
一包海芹
摘要:教育政策的特点研究是教育政策研究走向独立的重要标志之一,文章从教育
政策的目标,利益主体,
权力配置和政策效果评估等几个方面探讨了教育政策的特殊性,并讨论了教育政
策特殊性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意
义.
关键词:教育政策;特殊性;权力
作者简介:包海芹,女,北京理_T-大学教育研究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为教育政策
和高等教育(北京
100081).
教育政策是与人们获取知识和职业技能的过程有
关的政府法规与程序.[1120世纪7O,80年代以来,随着公 共教育事务在各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要性的凸 显,教育政策研究逐渐成为西方学者关注的一个热门话 题.然而,英国教育政策学者斯蒂芬?鲍尔(stephenJ. Bal1)在回顾以往的研究文献时却发现,在政策研究的主
更缺乏教育政策 流文化中有关教育政策的研究非常少,
理论及其关键概念等方面的资料积累.[21鲍尔认为,解释 这种欠缺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考察教育政策的性质及其 概念的特殊性.p】本文根据《政策研究百科》一书中有关教 育政策特殊性的论述,分别从教育政策目标,利益主体, 权力配置和政策评估四个方面分析教育政策的特点.在 此基础上反思教育政策特点对教育政策理论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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