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 > 职业教育 > 正文内容

职业教育条件建设-职业教育条件建设物资采购 2021JQ03W1142中标

职业教育10302023-03-12 06:05:16
查看本文收录: 查看是否已被百度收录 百度 查看是否已被搜狗收录 搜狗 查看是否已被360收录 360

当前目录表

国家对职业教育有哪些支持条款?

职业教育条件建设-职业教育条件建设物资采购 2021JQ03W1142中标 第1张

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政策支持

2017 年1月《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

2017 年 12 月《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拓宽企业参与途径。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2018 年 2月《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从合作形式、合作内容、政策支持等方面对校企合作进一步作出规定。

2018 年 4月《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明确“职业技能培训”的现实意义;将职业院校学生“试创业”实践活动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开展职业训练院试点工作。

2018 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提出实施语言能力、艺术等非学历职业教育培训的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

2018 年 12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对纳税人在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时产生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 3600 元定额扣除。

2019 年 1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启动“1+X 证书制度”改革,实现“育训结合、书证结合””,培养社会急需的高质量人才。

2019 年 2月《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推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提升职业教育的服务能力等

2019 年2月《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深化产教融合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健全行业制度标准;建立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等。

2019 年3月,总理政府工作报告,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今年大规模扩招 100 万人。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支持企业和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2019 年5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一2021 年)》,2019-2021 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 5000 万人次以上,其中 2019 年培训 1500 万人次以

上;到 2021 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达到 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2019 年 10月《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鼓励院校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开展 1+X 证书制度试点,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2019 年 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落实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的要求,支持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学校,确定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并明确了条件和优惠政策。

2020 年9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一2023 年)》,明确了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施工图,宣告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职业教育由此进入爬坡过坎、提质培优的历史关键期。

2021 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对职业学校营利性上给予更多空间,鼓励多种方式参与或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民办学校:规范职业院校的招生、培训、教材等。

中央发文支持职业教育:地方政府可适当补助非营利性民办职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中明确了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方向,其中包括:推动形成同市场需求相适应、同产业结构相匹配的现代职业教育结构和区域布局;构建央地互动、区域联动,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同的发展机制。

同时,中央鼓励、支持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上先行先试、率先突破、示范引领。

建立部省协同推进机制,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

《意见》提到,将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围绕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等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国家主导推动、地方创新实施,选择有迫切需要、条件基础和改革探索意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部省协同推进机制。

新模式下,地方要在职业学校关键能力建设、产教融合、职普融通、投入机制、制度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改革突破,制定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生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范式。

同时,要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省级政府以产业园区为基础,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

《意见》提出,要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实行实体化运作,集聚资金、技术、人才、政策等要素,有效推动各类主体深度参与职业学校专业规划、人才培养规格确定、课程开发、师资队伍建设,共商培养方案、共组教学团队、共建教学资源,共同实施学业考核评价,推进教学改革,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各地还应搭建人才供需信息平台,推行产业规划和人才需求发布制度,引导职业学校紧贴市场和就业形势,完善职业教育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专业布局与当地产业结构紧密对接;建设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打通科研开发、技术创新、成果转移链条,为园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与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

鼓励学校、企业以“校中厂”“厂中校”的方式共建一批实践中心

为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意见》建议,优先在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专业领域,组织知名专家、业界精英和优秀教师,打造一批核心课程、优质教材、教师团队、实践项目,及时把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引入教育教学实践。

同时,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对标产业发展前沿,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比如,以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新建一批公共实践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等方式,推动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园区提高生产实践资源整合能力,支持一批企业实践中心;鼓励学校、企业以“校中厂”“厂中校”的方式共建一批实践中心,服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企业员工培训、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

《意见》要求各地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与职业本科教育衔接培养。

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条件

为保障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意见》提出要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完善国务院职业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设集聚教育、科技、产业、经济和社会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和经营管理者的咨询组织,承担职业教育政策咨询、标准研制、项目论证等工作。

同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促进就业创业和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技术优化升级等整体部署、统筹实施,并作为考核下一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

《意见》要求各地探索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支持职业教育发展投入新机制,吸引社会资本、产业资金投入,按照公益性原则,支持职业教育重大建设和改革项目。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等的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发展职业教育。

此外,还应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地方政府可以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学校给予适当补助。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办法,建立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多样化发展要求的成本分担机制。

《意见》强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支持地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人才工资收入水平。

职业教育的春天到了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

以现代教育理念为先导,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一)优化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布局。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创新农学结合模式。以农业职业院校为主体,构建覆盖全国、服务完善的现代职业农民教育网络。依托农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组建农业教育集团,培养多层次农业技术人才,参与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农业合作社举办或参与举办农业职业院校,参与涉农专业、课程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统筹水平,促进农科教结合。推动一批县(区)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提升服务工业转型升级能力。根据国家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战略部署,按照现代生产方式和产业技术进步要求,重点培养掌握新技术、具备高技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能源产业、海洋产业、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发展需要,优先发展相关新兴专业,提高中国制造和中国装备的市场竞争力,加快完善人才支撑体系。加快培养服务现代服务业人才。根据服务业加快发展的趋势,逐步提高面向服务业的职业教育比重。重点加强服务金融、物流、商务、医疗、健康和高技术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职业教育,培养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素质的新型服务人才。深化文化艺术类职业教育改革,重点培养文化创意人才、基层文化人才,传承创新民族文化和民族工艺,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加紧满足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人才需求。发挥职业教育植根社区、服务社区的重要作用,推动职业院校面向基层,积极开设城镇管理、乡村建设、社会保障、社区工作、文化体育、环境卫生、老龄服务等专业,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的有文化、懂技术、善沟通的高素质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者。 专栏3 经济和社会重点领域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现代农业加强农业职业教育,培养适应农业产业化和科技进步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强适应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技术人才、流通人才、经营和管理人才培养,支持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制造业加快培养适应工业转型升级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使劳动者素质的提升与制造技术、生产工艺和流程的现代化保持同步,实现产业核心技术技能的传承、积累和创新发展,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服务业面向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和高技术服务领域,培养具备高尚职业道德、较高人文素养、通晓国际标准和高超技术技能的专门人才,通过人才专业化提升服务业的竞争力。适应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快相关人才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坚持自主创新带动与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并重的人才发展战略,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培养、储备应用先进技术、使用先进装备和具有工艺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能源产业适应现代能源产业体系建设需要,加强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相关专业建设,加快节能环保、污染物防治与安全处置、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等相关产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交通运输服务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改造提升交通运输相关专业,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快轨道交通、民航、公共交通等急需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海洋产业加强海洋类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加快海洋油气业、海洋渔业、海洋船舶业等海洋传统产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旅游业等海洋服务业,以及海洋装备制造业等海洋新兴产业急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发展壮大海洋经济和增强海洋开发利用能力提供人才支撑。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支持职业院校围绕城乡发展、社会管理、社区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培养基层管理和公共服务人才。文化产业适应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加强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等重点文化产业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依托职业教育体系保护、传承和创新民族传统工艺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培养各民族文艺人才。(二)统筹职业教育区域发展布局。

优化职业教育区域布局。各地从本区域实际出发,规划职业教育体系布局结构。东部地区和大中城市要根据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核心竞争力和高等职业教育的现代化水平。中西部地区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高服务当地特色优势产业的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民族地区要从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各民族交流交融的要求出发,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着力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加强双语、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当地特色优势产业、民族文化和民族工艺、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贫困家庭脱贫致富的能力。优化职业教育城乡布局。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就业导向作用,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有序转移。重点加强农民工、农民工子女和城市转岗就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在城镇化建设中科学规划职业教育,院校布局更加贴近所服务的产业和社区。新增高等职业学校主要向中小城市布局。根据各主体功能区的定位,推动区域内职业院校科学定位,使每一所职业院校集中力量办好当地经济社会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集群)。推动县区职业教育中心(中等职业学校)成为区域学历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的开放平台,将服务网络延伸到社区、村庄、合作社、农场、企业。

(三)加快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步伐。

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办学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对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激发职业教育发展活力的重要作用。完善各类职业院校设置标准,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稳步扩大优质民办教育规模。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到2020年,大中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比例达到80%以上。各地要把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纳入教育发展规划,推动民办职业院校分类管理试点,健全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对办学规范、管理严格的民办职业院校,逐步实行在核定办学规模内自主确定招生范围和年度招生计划的制度。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支持发展一批品牌化、连锁化和中高职衔接的民办职业教育集团。积极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举办民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力量参与公办职业院校改革建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试点,允许社会力量通过购买、承租、委托管理等方式改造办学活力不足的公办职业院校。鼓励民间资本与公办优质教育资源嫁接合作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鼓励企业和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二级学院。允许社会力量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探索在民办职业院校实行职工持股。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建设股份合作制的工作室。

(四)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

科学规划职业教育集团发展。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是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的重要实现形式,对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有重要作用。完善现有职业教育集团的治理结构、发展机制,逐步扩大各类职业院校参与率,到2020年基本覆盖所有职业院校,初步建成300个富有活力和引领作用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开展多元投资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创新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机制。按照市场导向、利益共享、合作互赢的原则,吸引各类主体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建设。通过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牵头、骨干职业院校牵头、行业和职业院校联合、地方政府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区域内职业院校资源共享等方式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集团。鼓励各地在重大产业建设工程中,同步规划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提升职业教育集团的发展活力。研究制定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的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集团统筹中高职衔接、专业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鼓励通过领导干部交叉任职、共建技术创新平台和生产性实训基地、建立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等方式强化集团内部的利益纽带。鼓励行业特色明显的普通高等学校参与职业教育集团。鼓励职业教育集团与跨国企业、境外教育机构等开展合作。

(五)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

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重点放在中等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办好中等职业教育,按照系统培养、全面培养、终身教育的理念,加强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基础文化和体育、艺术课程,加强新技术教育和技能训练,为学生全面成才、持续发展奠定扎实基础。继续探索举办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融通的综合高中。调整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布局。各地要根据本地产业、人口、教育实际和城镇化进程提出中等职业教育规划布局指导意见,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逐步优化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鼓励优质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办学资源;对定位不明确、办学质量低、服务能力弱的学校实行调整改造或兼并重组。推动各项要素资源优化整合,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

(六)优化高等职业教育结构。

推进高等学校分类管理。建立高等学校分类体系,探索对研究类型高校、应用技术类型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等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实行分类设置、评价、指导、评估、拨款制度。鼓励举办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将其建设成为直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举办本科职业教育为重点,融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于一体的新型大学。原则上现有专科高等职业学校不升格为或并入普通高等学校。各地科学规划区域内高等教育布局结构,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设置专科阶段高等学校。引导一批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支持定位于服务行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本科高等学校实行综合改革,向应用技术类型高校转型发展。鼓励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学校时定位为应用技术类型高校。鼓励本科高等学校与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人才。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同时招收在职优秀技术技能人才、职业院校优秀毕业生和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毕业生。各地采取计划、财政、评估等综合性调控政策引导地方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加快高等职业学校改革步伐。深化高等职业学校治理结构、专业体系、培养模式、招生入学制度等关键领域改革,提升办学活力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区域发展需要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要强化服务社区导向,为社区提供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普通高等学校基础课程。行业特色明显的高等职业学校,要增强服务产业导向,发挥提升产业竞争力的作用。探索举办特色学院。鼓励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举办或参与举办以服务产业链为目标,主要依托企业开展教学实训,人才培养和职工培训融为一体,产教、科教融合发展,专业特色明显的特色学院,新增一批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

(七)完善职业人才衔接培养体系。

加强中高职衔接。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衔接。探索对口合作、集团化发展等多形式的衔接方式。逐步扩大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权和学习者自主选择权,形成多种方式、多次选择的衔接机制和衔接路径。充分发挥开放大学在中高职衔接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五年制高职。以初中为起点的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主要面向学前教育、护理、健康服务、社区服务等特殊专业领域,培养兼具较高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技能的专门人才。国家发布五年制高职专业目录。支持办好重点培养产业发展和社会建设急需人才的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强化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衔接。研究探索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学位制度。完善学历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逐步实现职业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体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体系的有机衔接,探索建立各级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衔接的制度。完善职业院校合格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办法。

(八)建立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完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将工学结合贯穿职业教育教学全过程,学生从入学开始就接受相应的动手和实践课程,并根据培养目标同步深化文化、技术和技能学习与训练,逐步实现就业需求和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加强科学素养、技术思维和实践能力教育,加强实验、实训、实习和研究性学习环节。加强工程实践中心、实训基地和企业实习基地的建设,保障学习者有质量的实习实训需求。强化实习实训环节的评价考核。在有条件的企业试行职业院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学徒制,企业根据用工需求与职业院校实行联合招生(招工)、联合培养。完善支持政策,通过政府、企业、社会、家庭等多渠道筹集学生(学徒)培养培训经费。加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和现代工业文明,传承民族工艺文化中以德为先、追求技艺、重视传承的优良传统。推进产业文化进教育、企业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将生态环保、绿色节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理念融入到教育过程,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建设融合产业文化的校园文化。切实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注重用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教育引导在校学生,培养具有现代职业理念和良好职业操守的高素质人才。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实践活动。健全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以学习者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为核心,建立职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学校、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各地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督导和评估,开展以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院校绩效考核。职业院校要建立内部质量评价制度,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注重发挥行业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机构与行业需求的匹配度。鼓励企业、用人单位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满意度等评价。积极支持各类专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评估。

(九)改革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

建立产业结构调整驱动专业改革机制。办好特色优势专业,压缩供过于求的专业,调整改造办学层次、办学质量与需求不对接的专业,建立面向市场、优胜劣汰的专业设置机制。职业院校可以在政府和行业的指导下对接职业和岗位需求自主设置专业。支持职业院校设置反映未来产业变革和技术进步趋势的新专业。到2015年,基本完成新一轮专业设置改革,学校特色优势专业集中度显著提高。扩大学生选专业、转专业的自主权。建立专业设置信息发布平台和动态调整预警机制。探索建立区域中高职专业设置管理的宏观协调机制。建立产业技术进步驱动课程改革机制。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建立国家职业标准与专业教学标准联动开发机制。按照科技发展水平和职业资格标准设计课程结构和内容。通过用人单位直接参与课程设计、评价和国际先进课程的引进,提高职业教育对技术进步的反应速度。到2020年,基本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立真实应用驱动教学改革机制。职业院校按照真实环境真学真做掌握真本领的要求开展教学活动。推动教学内容改革,按照企业真实的技术和装备水平设计理论、技术和实训课程;推动教学流程改革,依据生产服务的真实业务流程设计教学空间和课程模块;推动教学方法改革,通过真实案例、真实项目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探究兴趣和职业兴趣。

(十)完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改革教师资格和编制制度。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完善教师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办法。探索在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各地要比照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学校,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新增教师编制主要用于引进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到2020年,有实践经验的专兼职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60%以上。改革职业院校用人制度。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鼓励职业院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聘请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建立符合职业院校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向“双师型”教师适当倾斜。探索建立行业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和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年金制度。完善教师培养制度。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依托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建立“双师型”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基地。探索职业教育师资定向培养制度和“学历教育+企业实训”的培养办法。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师德建设,增强教师从事职业教育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完善教师培训制度。建立职业院校教师轮训制度,促进职业院校教师专业化发展。建立一批职业教育教师实践企业基地,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专业教师每两年专业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加入行业协会组织。(十一)加速数字化、信息化进程。推进信息化平台体系建设。将信息化作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基础,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加强职业院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宽带和校园网覆盖所有职业院校。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到2015年基本建成职业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并与全国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联通,实现资源共享。加强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平台建设,到2020年,数字化资源覆盖所有专业。建立全国职业教育数字资源共建共享联盟,制定职业教育数字资源开发规范和审查认证标准,推动建设面向全社会的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库。提高开放大学信息化建设水平,到2020年信息技术应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加快数字化专业课程体系建设。加紧用信息技术改造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使每一个学生都具有与职业要求相适应的信息技术素养。与各行业、产业信息化进程紧密结合,将信息技术课程纳入所有专业。在专业课程中广泛使用计算机仿真教学、数字化实训、远程实时教育等技术。加快发展数字农业、智能制造、智慧服务等领域的相关专业。加强对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训,将其作为教师评聘考核的重要标准。办好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

(十二)建设开放型职业教育体系。

扩大引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有计划地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成熟适用的人才培养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和数字化教育资源。大力引进国外智力,支持职业院校申办聘请外国专家(文教类)许可。实施跟踪和赶超战略,鼓励职业院校与国外高水平院校建立一对一合作关系。鼓励职业院校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鼓励职业院校以团队方式派遣访问学者系统学习国外先进办学模式。加强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和职业教育先进国家开展职业教育领域的合作和交流。鼓励骨干职业院校走出去。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职业院校。加快培养适应我国企业走出去要求的技术技能人才。积极扩大职业院校招收海外留学生的规模,探索和规范职业院校到国(境)外办学。支持承揽海外大型工程的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建立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鼓励沿边地区的职业院校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提高我国教育对周边国家的辐射力、影响力。

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思考之5:完善教育教学相关标准

    《实施方案》指出:发挥标准在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中的基础性作用。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完善中等、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规范职业院校设置;实施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提升职业院校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能力。持续更新并推进专业目录、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实习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备规范)建设和在职业院校落地实施。巩固和发展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联合行业制定国家教学标准、职业院校依据标准自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工作格局。

    王继平在发布会上说:“把加快标准化进程作为打造职业教育体系软环境升级版的关键举措,持续完善学校设置、师资队伍、教学教材、信息化建设、安全设施等办学标准,建立健全职业培训标准,推动职业教育办出特色和水平。这是第四个亮点,也是创新点,明确提出来要建立一批制度和标准。”

1. 完善中等、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教育部2010年发布《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主要为十三条,分别从学校设置、章程、办学宗旨、规模、软硬件建设等方面,对学校作了严格要求,自2010年7月6日起施行。

教育部2000年颁布《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内容为9条,对设置高职院校的基本条件进行了规定。

因文件出台后已经10年左右的时间,许多情况都发生了改变,现在申办设立中职、高职的标准虽然依然在执行原有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标准已经在提升。例如建校面积,在山东高职院校应该不少于500亩。

2. 实施教师和校长专业标准

2015年,教育部已经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教师[2015]2号),高等职业院校还没有校长专业标准,在设置标准中提到: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不少的书记、校(院)长是来自行政机关而非教育部门或学校自身。校长的职业化应该是要求校长有专门的学识和水平才能胜任的职业,懂得教育科学和教育工作规律是其必备的职业素养。

对于教师专业标准,中高职院校均已经制定并发文。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教师的专业化发展问题。德国《高等学校总纲法》规定,高等专科学校的专职教师原则上要有博士学位。兼职教师至少也要拥有大学文凭。所有教师要具有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专业知识,有运用现代化教学媒体和方法的能力。还要有相应专业岗位上的工作经历。有些高等专科学校还要考察应聘教师与企业界的联系能力,实际上。这个能力已成为大多数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授的标准之一。他们很注重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教育教学能力以及人品等方面的素质。

3. 继续加强和完善教学标准

全国共有职业院校1.23万所,年招生930.78万人,在校生2680.21万人,中职、高职教育分别占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全国职业院校共开设近1000个专业、近10万个专业点,遍布国民经济各领域。

当前从目录上来讲,中职的321个专业中,拥有专业标准的仅有200多个,还有100多个专业需要再制定;高职的761个专业中,已制定出标准的有400多个专业,还有近300个专业需要进行完善。标准有一定的稳定性,但也不能一成不变。职业教育的特性要求相应的标准需适应产业、职业的变化发展,在总结和实践的基础之上,运行的过程当中,进行跟踪陪伴式的研究,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调整。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总体要求

按照终身教育的理念,形成服务需求、开放融合、纵向流动、双向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的体系框架和总体布局。

专栏2 教育体系基本框架示意图(略)

(一)职业教育的层次结构。

初等职业教育。在有需要的地方继续办好初等职业教育学校。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内部开展实用技术技能培训,使学习者获得基本的工作和生活技能。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具有基础作用,为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基础性的知识、技术和技能教育,培养技能人才。中等职业教育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重点,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在办好现有专科层次高等职业(专科)学校的基础上,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培养本科层次职业人才。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是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普通本科学校具有平等地位。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占高等教育的一半以上,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达到一定规模。建立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二)职业教育的终身一体。

职业辅导教育。普通教育学校为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多种形式职业发展辅导。普通高中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职业技术教育内容。职业院校和普通教育学校开展以职业道德、职业发展、就业准备、创业指导等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教育和服务。职业继续教育。各类职业院校是继续教育的重要主体,通过多种教育形式为所有劳动者提供终身学习机会。企事业单位举办职工教育,建立制度化的岗位培训体系。社会培训机构是职业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自主开展职业培训和承接政府组织的职业培训。劳动者终身学习。增强职业教育体系的开放性和多样性,使劳动者能够在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通过多次选择、多种方式灵活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学习者为职业发展而学习,使职业教育成为促进全体劳动者可持续发展的教育。

(三)职业教育的办学类型。

政府办学、企业办学和社会办学。建立政府、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公办和民办职业院校共同发展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政府实行统一的准入制度,办好骨干职业院校,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各类主体兴办的职业院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依法公平、公开竞争。全日制职业教育与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增加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中的比重,发展工学交替、双元制、学徒制、半工半读、远程教育等各种灵活学习方式的职业教育。通过改革学制、学籍和学分管理制度,实现全日制职业教育和非全日制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学历职业教育与非学历职业教育。职业院校同时开展学历职业教育和非学历职业教育,满足行业、企业和社区的多样化需求。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展的非学历职业教育可以通过质量认证体系、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学分银行和职业资格考试进行学历认证。

(四)职业教育的开放沟通。

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体系,满足各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教育需求,服务一线劳动者的职业成长。拓宽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通道,打开职业院校学生的成长空间。在确有需要的职业领域,可以实行中职、专科、本科贯通培养。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建立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双向沟通的桥梁。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可以开展课程和学分互认。学习者可以通过考试在普通学校和职业院校之间转学、升学。普通高等学校可以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并与职业院校联合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职业教育与人力资源市场。职业院校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确定人才培养的规格层次、专业体系、培养方式和质量标准。畅通一线劳动者继续学习深造的路径,增加有工作经验的技术技能人才在职业院校学生中的比重,建立在职人员学习-就业-再学习的通道,实现优秀人才在职业领域与教育领域的顺畅转换。

友情声明:本文内容由用户自发奉献,本站文章量较多,不能保证每篇文章的绝对合法性,若您发觉违规/侵权内容,请尽快联系我们删除。

首发网址:https://www.haohuizhi.com/jiaoyu/zy/9770.html

分享给朋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