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4点:
1、明朝实行的海禁政策与开国皇帝明太祖朱元璋的政治理念是密切相关。
2、自元代开始的倭患日炽,这也是实行海禁政策的重要原因。
3、防止国内外力量勾结。
4、是建立以天朝礼制为主要形式与以朝贡为主要内容的国际体系(礼治天下)的需要。
明朝的海禁实施过两次,第一次是开国之后朱元璋开始的,第二次是万历后期开始的。当然,两次海禁的背景是有区别的。
朱元璋实施海禁是有两个原因:一方面,朱元璋沉醉于古代礼仪之邦的万国来朝,明太祖认为自己是复兴了华夏,这是千古大功。继而要昭告世界,恢复汉唐时期的朝贡制度。朝贡可以理解成官方的礼仪贸易,商品之间的价值并不对等,一切基于朝贡国对宗主国的尊重和宗主国对朝贡国的保护。禁止民间海贸,就可以有效的维系这一制度。另一方面,因为当时的日本正处于南北朝时期,战事不断,流离失所的百姓和失去土地的武士组团来中国抢劫,这就是倭寇。海禁可以避免奸民与倭寇勾结,影响社会治安。当然还有一个私人原因就是,朱元璋痛恨大商人,在明军攻入泉州时,朱元璋下令屠杀各大商帮,理由是由于这些商人哄抬粮价,使得元政府赈灾的粮都被交易了,根本到不了灾民手里,于是他的大哥和父母都饿死病死了。
第二次海禁是万历后期,此前因为沿海倭寇猖獗,海禁屡禁不止,嘉靖朝的官员已有认识,于是隆庆元年,大明开放福建月港作为民间自由贸易的驻港,海域危机得到缓解,还给大明带来了不小的税收。但是万历后期,荷兰人和西班牙人的殖民活动频繁,严重威胁这大明东南海域的安全。同时,因为日本和美洲白银的大量涌入,大明政府中了白银的毒。白银成为了主要货币,税收交的也是白银,但是在内地,白银数量少,百姓为了交税往往要花费更多的钱。如果地区歉收,百姓为了交税,会把粮食运往白银充足的东南地区贩卖,这意味着百姓自留的口粮也会流入白银区,最终被闭上绝境。为了缓解这些问题,万历皇帝下令封锁月港,禁止百姓出海贸易,外商想做买卖也只能通过广州的十三行(没错,十三行起自明朝)。
至于澳门问题,其实明朝和清中期以前,澳门都是被中国政府严格管控的,不但有行政长官,还有军队驻守。澳门变成殖民地是1901年的时候,葡萄牙借着英国人的余威逼迫清政府就范,将澳门租借给葡萄牙。
在现在海上的贸易是最方便快捷的一种运输方式,因此现在靠海的国家都在发展航运,在我国沿海地区主要就是靠航运金星贸易交流。不过在我国明朝时期却是禁止海运的,明朝的皇帝是朱元璋,在朱元璋登基之后就下令海禁,直到朱元璋的儿子即位后才得以解除。
明朝当初为什么海禁?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佃农,是中国历史上出身最为寒微的皇帝之一。而在明朝立国的过程中,朱元璋曾遭遇了两位强劲的对手,张士诚与陈友谅。其中陈友谅出身渔民,在陈友谅的军队里,水军是其最为强大的一支武装力量,并且造出了当时世界上体积最大的巨型战舰。朱元璋几次与陈友谅交手都战败。然而,朱元璋最终还是在鄱阳湖一战中以火攻的方式摧毁了陈友谅的水军。但这位小农出身的皇帝也从此对于水上活动产生了天然的恐惧。
等到朱元璋定鼎江南,赶走蒙元之后,便下了一道禁海令,从此禁止民间从事私人海上贸易活动。其中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江浙一带的百姓,甚至当时居住在泉州一带的外国商团曾经协助过张士诚、方国珍等人与之争夺天下,使他对海上贸易产生了恐惧;二是朱元璋认为明朝的根本在于农业,而农业的产值足以满足这个王朝的需求;三是这一时期,日本进入战国时期,许多日本浪人徘徊于中国沿海,从事海盗活动,频频袭扰明朝沿海地区。
这项海上禁令便成为了大明王朝的基本国策。到了明成祖永乐年间,由于永乐皇帝靠武力夺了他侄子建文帝的位,而建文帝又下落不明。于是,永乐皇帝组织了一支强大的航海队伍,由三宝太监郑和率领,浩浩荡荡七下西洋,向印度洋沿岸各国宣示大明帝国的威严,使之不敢藏匿建文帝。
郑和下西洋,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中国航海史上的创举,然而郑和的七下西洋却并未给当时明朝带来多大的经济利益,反而让这种厚往薄来的贡赐体系增加了明朝的经济负担。
明朝经济几乎全部依靠农业,并且朱元璋采取了让人匪夷所思的财政税收制度,即让人民纳税实物不入仓库,直接供应于军士的家庭,军士则不再发给军饷,并抽派若干税民与军士进行对口,以核实纳税情况。黄仁宇就先生认为,这种财政税收政策与民间经济发展完全脱节,且在明朝内部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中央结算体系,无法提供准确的统计数据,而在全国又布满了各种短距离的补给线,造成税率不一,效率低下。这种财政税收政策直接导致的一个后果就是农民负担过重,尤其以江浙地区最为严重。如南直隶苏州府的田赋几乎占到了农业收入的20%。于是,到了明朝中期,由于禁海令松弛,江浙一带不堪重负的农民便出现了大量出海谋生的现象。而这一现象,又让明朝中央政府产生了高度警惕。禁海令又一次成为了皇帝和大臣们处理这一问题的法宝。
嘉靖元年,明朝和葡萄牙在广东新会爆发了“西草湾之役”。这次战斗结果让当时的海上霸主葡萄牙损失惨重。葡萄牙人开始北上,想要在浙江福建一带从事走私,获取暴利。与此同时,处在战国时代的日本,各种生活用品大量依赖于明朝的输出。日本各藩国大名纷纷派遣“遣明船”来宁波与明朝封贡贸易。这一年,两个日本使团在宁波为争夺代表权问题大打出手,爆发了“宁波争贡”事件。以这两个事件为契机,给事中夏言给嘉靖皇帝上书建议罢市舶,厉行海禁。于是,朝廷接受建议,封锁了沿海各港口,销毁出海船只,断绝了海上交通。
这一政策让当时已经活跃在海上的两大中国商团陷入了“通蕃奸民”的罪责之中。而以徽州府歙县人许栋为首的商团,不仅与葡萄牙人有过合作,同时也与日本人相勾结。王直是许栋的同乡,并经由许栋加入了他的商团。
被朝廷视为心腹大患的许栋集团在与明军的交战过程中被剿灭,许栋本人也被杀。此后,王直成为了这个集团的首领。在朝廷的追击之下,王直逃亡日本,并在日本平户(长崎县)竖起了“徽王”的旗号,招收明朝流民,并联合日本浪人发动对明朝的侵袭,造成了明朝中期的“倭寇之乱”。
嘉靖三十五年(公元1556年),朝廷任命胡宗宪出任浙江总督,胡宗宪以徽州老乡的身份说服王直归国议和,将其诱捕,三年后处死于杭州。
明朝海禁的后果是什么?
明朝海外政策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官方海外开放时期——转折时期——对海外民间社会开放时期,经历了开放——转折——开放的历程.我们可以注意到,明代所谓的禁海大部分时期都是针对日本的带有经济制裁性质,经济封锁性质的贸易禁运,军事禁运,无论明初的海禁,还是嘉靖事情打击海盗倭寇的海禁都是如此。明初是官方垄断的对外开放,在弊端暴露后,中叶政策调整,平定外来侵扰后,转向对民间社会的开放,海外政策完成了以政治中心向经济中心的转移,也即将官方层面的开放下移到民间层面的开放.
明朝海禁是十四世纪时明朝政府对海事进行的一系列限制政策的统称。明洪武年间,朱元璋为防沿海军阀余党与海盗滋扰,下令实施海禁。早期海禁的主要对象是商业(商禁),禁止中国人赴海外经商,也限制外国商人到中国进行贸易(进贡除外)。 明永乐年间,虽然有郑和下西洋的壮举,但是放开的只是朝贡贸易,民间私人仍然不准出海。而后随着倭寇之患,海禁政策愈加严格,虽起到了自我保护的作用,但大大阻碍了中外交流发展。隆庆年间明政府调整政策,允许民间赴海外通商,史称“隆庆开关”。
明太祖朱元璋实行海禁一部分原因是抵御流寇骚扰和前朝残余势力,另一部分也是推行重农抑商的结果,毕竟明清的商品主义有了较大的发展,至明朝中后期出现资本主义萌芽,这对于封建统治是很不利的,明朝的海禁和清朝实行的闭关锁国政策都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的今代化,使中国落后于世界发展潮流
1. 关于明清时期实行海禁政策的诗句
关于明清时期实行海禁政策的诗句 1.明清时期实行海禁政策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明初,沿袭唐、宋、元朝制度,继续实行政府控制经管的朝贡贸易政策。朝贡贸易导致不断赔本,以致“库藏为虚”,给明王朝带来了越来越沉重的财政负担。 朱元璋认为明朝的根本在于农业,而农业的产值足以养活大明王朝。
2、日本进入战国时期,许多日本浪人徘徊于中国沿海,从事海盗活动,频频袭扰明朝沿海地区。经进兵收复海南的大将廖永忠因此向朱元璋上言建议彻底消灭倭寇,加强海防。
于是,为了防备沿海奸民与倭寇勾结,朱元璋下令“片板不得下海”,禁止老百姓私自出海。
扩展资料:
明朝海禁的过程:
1、明太祖下令“寸板不许下海”,是明朝建立伊始就制定的遏制中国人对外交往的海禁政策。
2、明政府于洪武十九年(1386)废昌国县,二十年将舟山岛城区和镇外鼓吹两里以外的居民和其他46山(岛)的居民徙迁内陆。本来,明太祖期望海禁政策对海防的巩固能起到决定性作用。
3、世宗死,穆宗继位,认识到“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开始调整严禁民间私人海外贸易的政策。
海禁政策的后果:
1、对外贸易的限制政策对于殖民主义者在中国的侵略活动起过一定的自卫作用,但在另一方面,却使中国失掉了对外贸易的主动性,使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已经滋长起来的进步的手工业生产,得不到更进一步的发展。
2、统治者轻视科技和闭关锁国,导致中国的科技极大落后西方。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明朝海禁
2.清代开始实行海禁
是明代。
明朝建立后,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禁濒海民不得私自出海”;“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申禁人民无得擅自出海与外国互市”。明成祖永乐时期稍有松动,但依然把“海禁”政策当作不可违背的“祖训”。
此后,“海禁”政策时紧时松,总的趋势是以“禁”为主。 “1433年,郑和船队第七次下西洋归来,明朝宣德皇帝突然下达禁海令,并通过连坐等残酷的刑罚,限制沿海人民出海,而且对于超过2桅以上的船只一律拆毁。
到了清代,也长时间沿袭了明代的禁海政策,闭关锁国。数千年的舟船航海文明历史,一朝被摧残殆尽,中国的航运业、造船业陷入停滞、倒退”。
3.明朝时期什么时候实行海禁这个政策的啊
始于明初,在明代虽时张时弛,但直至明末,未曾撤销。
明太祖朱元璋出于政治上的需要,在对外贸易上,除为“怀柔远人”,允许部分国家或部族通过“朝贡”的方式进行贸易外,其它私人海外贸易一律禁止。早在明初,朱元璋就明白地表示“朕以海道可通外邦,故尝禁其往来”,即实行海禁,禁止私人出海贸易,不准外国人来中国经商。期间更是弃守舟山等沿海岛县,以武力强迫沿海人民内迁。洪武年间(公元1368~1398年)屡申“通番禁令”,规定“滨海居民不许与外洋番人贸易”,颁布“将人口军器出境及下海者,绞”等严刑峻法。又在山东至广东的沿海地区修筑海防工事,建立严密的“巡检”制度。
4.关于明朝海禁
明朝的“海禁”主要在明朝初年和明朝中后期。因为明太祖期望海禁政策对海防的巩固能起到决定性作用。明朝中后期“海禁”主要是因为倭寇横行。
明朝初年,朱元璋就立下了“不许寸板下海”的祖训,后来“海禁”一度松弛(郑和下西洋就发生在明朝)。再后,为了防御倭寇的侵扰,又曾厉行“海禁”。
看这里
海禁政策的实施与失败
“寸板不许下海”(《明史》卷205,《朱纨传》),是明朝建立伊始就制定的遏制中国人对外交往的海禁政策。
洪武三年(1370),明政府“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明太祖实录》卷49)。洪武七年(1374),明政府下令撤销自唐朝以来就存在的,负责海外贸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中国对外贸易遂告断绝。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以倭寇仍不稍敛足迹,又下令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明太祖实录》卷139)。自此,连与明朝素好的东南亚各国也不能来华进行贸易和文化交流了。洪武二十三年(1390),朱元璋再次发布“禁外藩交通令”。洪武二十七年(1394),为彻底取缔海外贸易,又一律禁止民间使用及买卖舶来的番香、番货等。洪武三十年(1397),再次发布命令,禁止中国人下海通番。
为了防止沿海人民入海通商,明朝法律规定了严酷的处罚办法:“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将应禁军器下海者,因而走泄军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发边充军”(《大明律》)。明政府对参与买卖外国商品的居民也不放过,“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货皆不许贩鬻,其现有者限以三月销尽。”
在这一错误政策的指引下,明政府于洪武十九年(1386)废昌国县,二十年将舟山岛城区和镇外鼓吹两里以外的居民和其他46山(岛)的居民徙迁内陆。本来,明太祖期望海禁政策对海防的巩固能起到决定性作用。然而,由于海禁政策所实施的直接对象是臣民而不是海上反明势力,他不仅不能成为海防的有效手段,甚至在沿海地区激化了一些矛盾。沿海地区人民依海而生,靠海而活,或从事渔业生产,或从事海上贸易。明太祖“严交通外藩之禁”,堵绝了沿海地区人民的正常谋生之路。如“信国公汤和巡视浙江、福建沿海城池,禁民入海捕鱼”(《明太祖实录》卷159)。他们除起来进行斗争之外,已经没有其他选择。诚如顾炎武所指出:“海滨民众,生理无路,兼以饥馑荐臻,穷民往往入海从盗,啸集亡命”。“海禁一严,无所得食,则转掠海滨”(《天下郡国利病书》,册26)。此外,滨海地区的居民还采取了另外一种斗争的手段,逃亡、潜往海外。“国初。。两广、漳州等郡不逞之徒,逃海为生者万计”(张煊:《西园见闻录》卷56.《防倭》)。所以,海禁一开始就得不到切实的贯彻,反复发布的海禁令,也说明了这一点。还有一些人干脆参加了民间的对外贸易活动。“缘(沿)海之人,往往私下诸番贸易香货,因诱蛮夷为盗”(《明大祖实录》卷231)。“东南诸岛夷多我逃人佐寇”(谈迁:《国榷》卷12)。昌国县“民常从倭为寇”(《明太祖实录》卷183)。
嘉靖二年五月,日本藩侯的两个朝贡使团在宁波为入贡资格问题爆发了“争贡之役”,使很多无辜的中国军民被杀或被掳,“浙中大震倭自是有轻中国心矣”(《明史纪事本末,卷55.沿海倭乱》)。
此后,明朝统治者认为“倭患起于市舶,遂罢之”,并对日本“闭绝贡路”,实行更加严厉的海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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