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清朝非常流行的典藏妻,就是一种租妻生子的形式,属于特殊时期的畸形产物。
2、典藏妻子也被称为典妻制,说白了,卖或借自己的妻子。 古代有句话叫富人典业,穷人典妻。 这是比收养更可恶的风俗。 这种恶俗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妻子多夫制传下来的恶根。
3、所以此现象暴露了封建社会的财富分配严重失调,即使是盛世,穷人间的典妻调配只不过是为满足典当双方的需求,即典妻方赚取利益,收妻方解决传宗接代的问题。
清代的典妻现象是与父权制、夫权制相适应的,也是封建社会夫权、父权至尊至贵的伦理秩序的真实反映。封建社会的制度使得这些伦理制度一步步的走向畸形,正是有那么多不合理的现象,才让典妻现象屡见不鲜,社会总是在不断的进步,当一切不合理制度消亡之时,就是曙光女神光耀大地的时刻。
典妻就是将自己的妻子通过典当的方式来换取金钱,而典当的妻子则是会到别人的家庭中帮助对方生子,等到孩子生下来后便会回到原来的家庭。而这种行为反应了当时的社会环境很差,民不聊生,而百姓们为了生活,甚至已经到了典当妻子的地步,这时的社会也是动荡不安的,贪官腐败不堪。
其实,典妻制度说的好听一点是为了传宗接代,实际上和买卖婚姻没有什么区别,在女子被典期间,虽然不用担心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但是心灵上所承受的伤害自己的是巨大的,典妻虽说是一种临时性的婚情方式,却也很是讲究仪式的,一般要经过媒证、订约、下聘、迎娶等环节。
清代时期,典妻婚形式在不同地区呈现多样化,主要分为典妻与雇妻两种类型。典妻一般为长期关系,如宁波地区,典妻双方需通过媒人订立契约,明确规定期限和费用,租期通常为一至两年,典期为三至五年,所生子女归典夫所有。有钱人家的妇女若无子嗣,可在征得同意后通过中间人向贫困男子典妻。
租妻借妻在江苏地区也有这样的典妻形式,有人长期贫病,经三方同意,请中间人说合,将妻子借或租给无子的男人为其生子;条件是典夫要承担其家务劳动,借妻期间所生子女随生父姓,入生父宗;一旦满足原订的条件,就解除关系。不同的是借妻不离开家,租妻通常要离家。
“典妻”这种婚姻形式在古代并不罕见。它与现代社会的“借腹生子”在本质上相似,都是将生育权作为交易的一部分。然而,两者在社会道德、法律规范及伦理观念上,存在巨大差异。在现代社会,“借腹生子”通常涉及个人意愿、医疗技术与法律框架,强调的是双方自愿、合法、道德的生育选择。
1、在清朝非常流行的典藏妻,就是一种租妻生子的形式,属于特殊时期的畸形产物。
2、典藏妻子也被称为典妻制,说白了,卖或借自己的妻子。 古代有句话叫富人典业,穷人典妻。 这是比收养更可恶的风俗。 这种恶俗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妻子多夫制传下来的恶根。
3、典藏妻是一种将自己的老婆租给别人繁育子嗣的一种行为。通过租赁的方式,将自己的老婆租给别人,让自己的老婆给别人生孩子。这种租赁的方式是有期限的,一旦期限到了的话,那么妻子就可以回到本来的家庭继续生活。
1、他们即便没有能力娶妻,但是也会通过“典妻婚”来为自己传宗接代,典妻婚又是何意呢?字面意思来看,典就是典当,通俗的理解就是将妻子典当出去,也就是租出去。
2、据记载,穷人可以拿物品或者钱财去当铺,典当一个妻子回家,当铺相当于媒人,他们也会签订协议。在典妻的两三年期间,女子是不可以回到自己家的,必须要在典妻的家里生下孩子,履行协议,等协议期满以后才可以回来。封建社会当中,女子社会不仅低下,而且是被当物品一样买卖。
3、清朝末年,穷人没钱娶妻子,只能靠租借妻子的方式来传宗接代,这一行为实在是有违伦理道德,同时也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4、一些穷苦人家没有能力娶老婆的,可以通过典妻婚来传宗接代,典妻婚什么意思呢,很简单,就是把自己的老婆租给别的穷苦人家传宗接代。这种事情,也只能出现在穷苦人家了,实在是无奈之举才出此下策,租一个回来,给自己留个后代就行了。这完全违背了道德,也是对女性尊严的侮辱。
5、这种典妻的方式也是清朝末期穷苦人家主要的传宗接代方式。在清朝末期,清政府的腐败使得朝廷在各方面的管理上都十分的困难。清政府在面临外敌的时候大多是采用求和的方式,以国家的财富换取清政府的和平。然而清政府末期,朝廷国库基本没有什么盈余,所以就要加大民间的赋税。
6、而穷人则有着天壤之别了,有的甚至连一个老婆都没钱娶。然而在古代封建社会中,最看重的就是传宗接代。有句古话叫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那么问题就来了,古代穷人连饭都吃不上,哪来的钱娶媳妇,没有媳妇,又怎么能传宗接代。以我们现在的思维来看,这个是非常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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