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历史上夏朝的政治制度,依据已经掌握的已经知道的历史文献,确实很难还原它的真正的历史全貌。夏王是王朝的最高统治者,正式的称谓是“后”。这可不是“皇后”。夏王启,就叫做夏后启。夏朝的王位继承实行的是“天下为家”的世袭制度。夏朝设有中央行政机构,主管行政、司法、军事和宗教管理。夏朝对地方除了直接统治王邦以外,主要是通过控制族邦和属国来进行间接的统治。据说,夏朝曾经做在”大禹的刑法“,即”禹刑“,来惩罚不服管教的地方诸侯。夏朝的国君还拼命的鼓吹对上帝和天命汪颤的崇拜,又利用档陵吵本族和其他各族依旧聚族而居的特点,按族分治的宗族社会特点,将王权和神权、族权紧密的结合了起来。
夏朝刚刚从所谓的邦国联盟脱胎而来,这一时期,国家的结构和政治制度的建构尚处于草创阶段,不够成熟。从复合型,较为松散的行侍国家结构可以看到,此前的邦国并立时代的残余,政治制度也有很多的不够完备和周详。但是,夏王朝毕竟(假设)是中国历史上在中原地区建立的第一个王朝,肇始先行的政治体制和各项具体的制度开了上古政治文明的先河,对后世具有非常深刻的历史影响力。
关于夏朝是不是真实的存在的问题,还是需要科学的方法,即考古。说到考古,中国作为一个重要的文明古国,自然也是有众多文物遗存留待发掘。比较为难的是,上古时代留下的文献记载太少,没有足够的,可靠的实物证据,缺少有效的断代支持。在当今国际学术界,除非有类似殷墟这样的做实的考古大发现,否则夏朝的存在仍然是一件虚无缥缈的事情。当然,我个人是认为夏朝是“可以”存在的。
夏朝的政治制度是世袭制,就是古代君王去世或逊位后,将帝位传给自己子孙的传承制度。这种传承主要有“家”传承、诸侯国传承、天下传承等。
世袭制是以父权家长制家庭为基础逐步发展起来的。在国家形成之后,返旅凳王镇祥室分封各部族,除保持它们所由出生的姓之外,又以封地建立新氏,大夫以邑为氏。在各级贵族之间,就依姓氏的区别建立了各自的宗族关系。
世袭制建立了地主阶级对广大劳动人民的专制统治。有利于国家的统一,经济的发展,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起了重要作用。
夏朝相关介绍
夏朝是中国史书中记载的第一个世袭制朝代。一般认为夏朝共传14代,为商朝所灭。后人漏旅常以“华夏”自称,使之成为中国的代名词。
夏王朝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重要王朝,依据史书记载,自唐、虞至夏、商、周三代皆封建时代,帝王与诸侯分而治之。夏时期的文物中有一定数量的青铜和玉制的礼器,年代约在新石器时代晚期、青铜时代初期,所以其文化及文明程度高于新石器晚期文化。
1、夏朝:
分封制:古代中国的“天子”将土地分给王室子弟,功臣或古代帝王的后裔,所封之地称为“诸侯国”、“封国”或“藩国”等等,统治封地的君主被称为“诸侯”、“藩王”等等。
为了维护统治,分封制规定,诸侯必须:
①服从周天子的命令;
②诸侯有为周天子镇守疆土的义务;
③随从作战;
④交纳贡赋;
⑤朝觐述职的义务。
同时,诸侯在自己的封疆内,又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卿大夫再将土地和人民分赐给士困段丛。卿大夫和士也要向上一级承担作战等义务。这样层层分封下去,形成了贵族统治阶层内部的森严等级“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2、商朝:
(1)商代实行世官制度。商王朝的职官有中朝任职的内服官和被封于王畿以外的外服官之别。内服官中又分外廷政务官和内廷事务官。最高的政务官,是协助商王决策的“相”,又称“阿”、“保”、“尹”。
(2)商代在实行贡纳制度的同时,还有劳役租“助”,就是要求农人助耕公田(籍田),收获皆为统治者所得,其比例约占农人收获的十分之一。
殷纣王加征赋税,用以充实鹿台和巨桥。 商朝的政治理念是神权观念笼罩下的政治思想,商代统治者“尚鬼”、“尊神”。所奉行的最高政治原则,就是依据上帝鬼神的意志治理国家。
3、周朝:
(1)中央集权制。周天子对诸侯拥有较大的权威,诸侯还能听命纳贡。《左传》昭公十三年说:“昔天子班贡,轻重以列,列尊贡重,周之制也。”除贡纳外,还需朝觐述职,出兵从征。周天子有权干涉诸侯内政,有时还向诸侯国派遣监国的使臣,与诸侯并称为“诸侯、诸监”。
(2)宗法制度。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
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它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
(3)井田制。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汪樱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
(4)礼乐制度。
西周春秋时代所讲究的“礼”,是贵族根据原始社会末期父系氏族制阶段的风俗习惯加以发展和改造,用作统治人民和巩固贵族内部关系的一种手段。
目的在于维护其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具有维护贵族的世袭制、等级制和加强统治的作用。
扩展资料
夏朝是在原始社会制度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
在原始部落制度逐渐解体的过程中,父权家长制家庭成为对它的一种摧垮力量,因为世袭制国家的世袭王权和世袭贵族,就是以父权家长制家庭为基础逐步发展起来的。
因此,在国家形成之后,各级贵族组织仍然要保持旧的血缘联系,严格区分姓氏。王室分封各部族,除保持它们所由出生的姓之外,又以封地建立新氏,大夫以邑为氏。
在各级贵族之间,就依姓氏的区别建立了各自的宗族关系。这种宗族关系,虽然沿袭了旧的氏族组织的遗制,但在实际上是以父权家长制为核心,按其班辈高低和族属亲疏等关系来确定各级贵族的等级地位的。
夏朝中期,契的六世孙王亥通过进行商业贸易,使商的势力逐步强盛起来。夏朝末年,商的势力由黄河下游发展到中游,渗透到夏的统治地区,契的第十四代孙商汤灭夏后,返回亳都,以“商”作为国号,建立商朝。
第10任君主仲丁时,商朝的国都开始了频繁的迁移。至盘庚时,又将国都迁至北蒙,改名为“殷“”燃缓,国都才稳定下来,在此建都长达273年,因此,商朝又被后世称为殷或殷商。
甲骨卜辞、古本《竹书纪年》等早期文献均称这个朝代为“商”,《尚书》《史记》等文献称呼商朝为“殷”,这两种称呼并见于先秦的文献中。
元明时代的今本《竹书纪年》等文献称它为“殷商”。在先秦文献中,《尚书·召诰》用“大邦殷”称呼商国,《大诰》中的“周邦”、“我小邦周”等均指周国。然而,在目前出土的卜辞资料中,尚未发现可解读作“殷”的甲骨文字。
“大邑商”或“天邑商”是商人对商先王宗庙所在的商国旧都商邑(今商丘)的尊称,在战争中称呼己方军队为“商方”。尚不明晰商人是否拥有对整体国家或族群的泛称。
在灭商之前,周部落源自华夏(汉)民族,因为遭到戎、狄等游牧部落的侵扰,周部落的首领古公亶父(亶dǎn)率领周人迁移到岐山(今陕西岐山县东北)下的平原定居下来。
生活于渭河流域(陕西关中地区),其始祖姬弃就是被称为农神的“后稷”,《说文》云“黄帝居姬水(一说是陕西关中中部武功县一带的漆水河,另一说位于陕西关中北部黄陵县附近的沮河,两河均是渭河的支流),以姬为氏,周人嗣其姓”。
语言为上古汉语,文字上仍采用古汉字,在民间记事仍以龟骨和牛骨刻字记事为主,王室则以新兴的锦帛等记事为主。周朝行分封制(封邦建国),周王为“天下共主”。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夏朝
百度百科—商朝
百度百科—周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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