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朝法制指导思想
商朝的法制指导思想在夏朝奉“天”罚罪法制观的基础上有进一步发展,更加强调“神”尤其是祖先神的作用。
在这种天命观的影响下,商人十分迷信鬼神。商王自称是上帝的儿子,即“下帝”也称天子。因此,执行占卜的神职人员——巫,史等,在商朝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2、继承制度
商朝的王位继承制为“父子相传”和“兄终弟及”相结合的继承制度,商朝前期的兄终弟及王位继承制度遭破坏。
当继位之弟死时,弟之子都不肯把王位交还给兄之子,因此造成了废嫡面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的混乱局面。
之后商朝第十九位国君盘庚结束了这一局猛塌面,之后王位交替为父死子继。
扩展资料:
关于商朝的信息多来自于其后面的周朝,汉朝司马迁的《史记》,以及商朝金文和安阳甲骨文的记载。其中,甲骨文和金文的记载是已经发现的中国最早的成系统的文字符号。
安阳的殷墟遗址于20世纪上半叶被发现后,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几乎完全印证了司马迁《史记》中所记载的商王世系,殷墟发掘,确证了中国商王朝的存在。
殷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文献可枝尺圆考、并为考古学和甲骨文所证实的都城遗址。在以前被普遍看困拦作蛮夷之地的非中原地区,如成都、广汉为中心的三星堆文化,湖南宁乡的炭河里遗址等出土的文物也证明,在商时期的长江流域也存在发达的文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兄终弟及
商朝的王位继承制是怎样的?九世之乱延续了多少年?
西魏(535年―556年),魏晋南北朝由西汉瓦解出去的地方性皇朝。元宝炬以宇文泰为代表的诸臣大力支持即位为帝,年号“魏”。与高欢所掌控的东魏和南朝梁对立面,定都长安(今西安汉长安城遗迹)。至557年被北周替代,历经2代三帝,历经二十二年。
九世之乱是殷商自商王仲丁后,持续产生帝位争夺,又频繁定都,使皇朝中衰、诸侯国离叛的事件。殷商的王位继承制为“父子相传”和“兄终弟及”结合的承继规章制度,这两种制度的混合使用,导致王位继承处在混乱状态。这一动荡经历仲丁、外壬、河亶甲、祖乙、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阳甲九王,故称“九世之乱”。九世之乱持续近近百年,直至盘庚迁殷后才最终完毕。九世之乱使我国没落,诸侯莫朝。与此同时此阶段是商朝由二里岗阶段向安阳殷墟期衔接的主要阶段。
九世之乱环境
仲丁是商王太戊的儿子,当政时把商朝首都自亳迁往嚣,又发兵进攻蓝夷。仲丁死后,它的弟兄们凭着个人阵营争夺王位。仲丁的弟弟外壬在仲丁死后继位,导致了殷商一百多年王位继承的错乱。
九世之乱全过程
外壬当政时,商朝国力开始有没落的迹象,邳和侁的部族产生叛变。外壬死后,它的小弟河亶甲继位。河亶甲是商王大戊的儿子、商王仲丁、外壬的弟弟。河亶甲当政期内数次启动对外战争,导致商朝国力再一次没落。她曾定都于相(今河南省内黄县地区),发兵讨伐蓝夷和班方,并依次派彭伯、韦伯吸引叛变的邳和侁部族。河亶甲死后,他的孩子祖乙继位。
祖乙先将国均由相迁往耿,后因水灾损坏又定都于庇(今山东省定陶县)。祖乙当政时器重忠臣巫贤,使商朝国运再一次中兴公司。祖乙死后由他的孩子祖辛继位。祖辛死后由它的小弟沃甲继位。沃甲死后由它的侄儿、祖辛的儿子祖丁继位。祖丁死后由它的表弟、商王沃甲的儿子南庚继位,南庚当政时将国均由庇迁往奄(今山东省曲阜市)。南庚死后由祖丁的孩子阳甲继位。阳甲当政时,商朝国力再一次衰微。
阳甲帝去世,它的小弟盘庚继位。盘庚继位时,定都至殷(今河南省安阳市西北殷都区小屯村),殷朝已经在黄河往北的奄地建都,盘链基庚度过黄河,在黄河南端的亳定都,又回到成汤的故宅,由于自汤到盘庚,这已经是第五次转移了,一直无固定都城,因此殷朝的群众一个个叫模唤闷苦不迭,不愿再受转移之苦。盘庚见此情况,就告谕诸侯大臣说:“过去先王成汤和你的祖上们一起平定天下,她们传下来的法度和规则应当遵照。
假如我们放弃这种且不勤奋实行,那怎能造就日普呢?”那样,最后才度过黄河,北迁到亳,整修了成汤的故宫,遵照成汤的法令。自此百姓们逐渐稳定,殷朝的国势又一次强盛下去。由于盘庚遵照了成汤的德政,诸侯国也纷纷前去朝见了。据《竹书纪年》记述,直至纣王王亡国,整整的二百七十三年殷商再未定都。
九世之乱危害
九世之乱使殷商“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结合的王位继承规章制度受到破坏,殷商执政能量遭受比较严重消弱,乏力再考虑四方诸侯国、方国,诸侯国不会再向殷商朝见纳贡。西北方少数名族如土方回填、鬼方、羌方等借机发展趋势整体实力,日益威协着殷商的执政。错乱使殷商皇室矛盾激化更加恶化,王室贵族或倨傲放纵、或淫逸奢华,向心力日增。
九世之乱异议
九世之乱这样的说法仅常见于《史记·卷三·殷本纪》,梁玉绳所着《史记志疑》觉得九世之乱期间有祖乙中兴公司,而仲丁、外壬、河亶甲三代合乎殷商兄终弟及的传统,中丁以前的雍己、大戊,阳甲以后的盘庚、小辛、小乙亦是如此承继,因此九世之乱这旦弯样的说法存有怀疑。
九世之乱,共经历五代、九王,长达近百年历史。在这段历史进程中,殷商王位继承规章制度衰弱出来,削弱了皇室执政;再加之她们当政期内年年启动对蓝夷、班方等夷族部族的战争,白白浪费很多人力资源、战斗力,消耗了国本;此外,混乱的王位继承规章制度,导致顶层皇室奢糜、奢侈浪费不知所以,进一步导致了腐坏。直至阳甲以后,盘庚继位定都至殷,把重点放进发展生产上,我国才一步步安定下来,结束九世之乱以来的错乱局势。
继承制度有“父死子继”、胡巧“兄终弟及”和嫡长继承制。
(1)商初,王位继承是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但以弟乱做族及为主。皇兄死后,由皇弟继承王位。
(2)商朝中后期,随着私有制的发展,私有观念进一步加强,父死子继逐渐取代兄终弟及。父皇死后由皇子继承王位。
(3)实行父死子继以后,商朝后期,又逐渐实行嫡长继承制。所谓嫡长继承制,就是“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嫡长继承制自商朝后期实行后,就一直作为我国古代主要的继承制度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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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大多实行兄终弟及的原因:
第一,强者为王
商代属于中华文明早期,并没有后世那么多的政治伦理约束,基本上是弱肉强食的野蛮状态,幼主临朝是非常危险,生存下来的概率很小。
所以,君王的弟弟,毕竟比大多数时候是比君王的儿子年纪要大,能保证王权的传承。君王一死,如果没有其他方面因素的约束,也是最名正言顺可以获得王权的人。
第二,保证王权不会旁落。
就算形成利益集团,能保证幼主临朝,但必须依靠大人辅佐,这会带来权臣压主,或者强大的外戚集团,这两个弊端,轻则王权旁落,重则江山改姓。
不管是真是假,或多或少说明了这个问题。以上两点能够让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获得同等的继承地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哗弊百科-兄终弟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父死子继
商朝是由商汤建立的朝肢穗银代,这是以嫡长子继承制作为王历宴位族袭的继承,比如商朝的最后一位国君商纣王就是这样继承王位的
商朝空简销前期兄终弟及造成争夺王位的内讧不断发生。
《史记.殷 本记》:“自仲丁以来,斗游废咐如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相争代立,比九世之乱,於是诸侯莫 朝”。因此,后改为父死子继为主。到商朝晚期,出现嫡长子继承的趋势。“嫡长子继承 制”取代“兄终弟及制”,逐渐成为一项固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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