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的治国模式是基于奴隶制的分封制。
西周是我国最后一个奴隶制朝代。周天子为了更有效地治理国家,抵御异族入侵,实行了分封制。
分封制给予天子近亲、功臣以封地。封地统称为国。
诸侯对中央天子的义务,包括遵从政令、镇守疆土且开疆辟土、随从天子对外作战、向天子纳贡和缴纳赋税。
西周的分封制,在中央政权强势时,可以调动诸侯。当各诸侯国强势时,国家就陷入了分裂之中。
西周之后的东周,各诸侯开始自行其政。中国社会进入了春秋战国时期。
西周时的统治政策主要有分封制、宗法制(嫡长子继承制)。其次还有井田制。原始农耕经济较繁荣,有较强的封建等级观念和道德规范。诸侯争霸割据势力强大,对内实行内服制服,对外实行外服制度。
周公制礼作乐。
成周洛邑建成之后,周公召集天下诸侯举行盛大庆典。在这里正式册封天下诸侯,并且宣布各种典章制度,谋划周王朝的长治久安。
据《尚书大传·康浩》称:“周公居摄三年,制礼作乐,周公将作礼乐,优游之三年不能作,君子耻其言而不见从,耻其行而不见随。将大作,恐天下莫物品知也。将小作,恐不能扬父祖功业德泽,然后营洛,以观天下之心,于是四方诸侯率其群党,各攻位于其庭。周公曰:‘示之以力役且犹至,况导之以礼乐乎?’,然后敢作礼乐。”
周公摄政期间,就在继承《万》舞的基础上,于六年制礼作乐时先主持制作了歌颂武王武功的武舞《象》和表现周公、召公分职而治的文舞《酌》,合称《大武》;七年洛邑告成,为了祭祀文王,周公又主持为传统的《象》舞配以新的诗歌,制作了表现文王武功的《象》舞。
“礼”强调的是“别”,即所谓“尊尊”;“乐”的作用是“和”,即所谓“亲亲”。有别有和,是巩固周人内部团结的两方面。
礼所要解决的中心问题是尊卑贵贱的区分,即宗法制,进一步讲是继承制的确立。由宗法制必然推演出维护父尊子卑,兄尊弟卑,天子尊,诸侯卑的等级森严的礼法。这种礼法是隶属关系的外在化。反过来,它又起到巩固宗法制的作用,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维护周天子的统治,谁要是违反了礼仪、居室、服饰、用具等等的具体规定,便视为非礼、僭越。
周天子能授民授疆土,则必以土地国有为前提。“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诗经·小雅·北山》)在周公文治武功盛极一时的时代,并非虚构。由此引申出来的“田里不鬻”;土地不许买卖,恐怕也出自周公。
周公能授给姜太公以专征专伐的特权,那么,“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恐怕是周公时代或更早确立而为周公所法定下来的。为了加强中央王朝对地方的统治,册封、巡狩、朝觐、贡纳等制度,也很可能是周公在总结前代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下来的。
“以德配天”是西周统治者逐渐摆脱神权思想控制,实施“以德治国”统治模式的重大转折,是中国政治理念与政治法律思想的重大进步,并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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