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旅游 > 景区乐园 > 正文内容

旅游景区门票涨价的看法-旅游景区门票涨价的看法怎么写

景区乐园9002023-03-08 20:23:17
查看本文收录: 查看是否已被百度收录 百度 查看是否已被搜狗收录 搜狗 查看是否已被360收录 360

当前目录表

如何看待节日旅游期间物价疯狂上涨的现象?

旅游景区门票涨价的看法-旅游景区门票涨价的看法怎么写 第1张

——————节日旅游期间物价疯狂上涨属于正常现象,这并不是在为商家开脱,而是全球旅游景点的普遍现象。

  ·商家经营不易

站在旅游景点商家的角度,一方面他们要承担高额的景点租位费用,另一方面要挣钱。作为个体户的商家,他们的经营成果就是年收入,想要有不错的收入,就要在节日旅游期间涨价,这是属于正常现象。而对于那些疯狂涨价的商家,只能说他们掉进钱眼子里了,考虑到人性的贪婪和小资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在节假日疯狂涨价也符合逻辑。除此之外,有些商家货物运输困难,也是涨价的原因之一,好比在山上的商店,想要把水运输上来,要消耗不少的人力物力,卖得贵些无可厚非。商家一年到头没有几次能够挣钱的机会,平时都是平民价卖给附近的居民,而节假日是他们增加家庭年收入最重要的时候。

  ·消费者的景区消费观

上述我们也阐述了节假日物价上涨的合理性,这不仅是全球的普遍现象,而且关乎到景点商家盈利多少的问题。消费者其实要有“景区物价比市场价格高”的消费观念,这是合理的,消费者要接受这样的事实,不可能要求景区的物价和市场价格一致。而对于疯狂上涨的物价,其实说白了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事情,如果你对你自己的旅游有一定的计划,就不会轻易在景区里面消费了,在景区里消费的人,基本上都是不愿有准备地去景区,抑或是懒得去准备。

  ·消费者应当准备充分

消费者去景区最好做规划,总目标就是尽量不要在景区消费。好比如,明天三个人去景区游玩,那么,在买好明天门票和娱乐设施门票的同时,要准备好足够三个人喝的水,准备好纸巾,如要在景区内玩一整天,那么就把饭也带上,用保温饭盒装好。如果我们有准备地进入景区,大抵是不用消费的,如有特殊意外必须消费,那么也没办法。

我大致的观点就是节日旅游期间物价疯狂上涨属于正常现象,消费者如果不愿高消费,那么就要准备充分后再去景区,办法总比困难多。

博物馆和公园门票上涨的影响

收入减少。

门票上涨是把双刃剑可以提高景区收入和景区形象,但景点质量应该相对应,上涨过高的票价可能会导致游客人数减少,最终造成景区总体收入减少。所以景区票价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定位。

旅游资源是有限的,是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的稀缺决定了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到。旅游不是生活必需品而是一种奢侈品(就像iphone),所以通过市场经济价格机制自发调控是可行的,不必过于担心。

景区门票上涨有何看法

1从景区营运成本分析,

景区分为两种:自然景区和人文景区

旅游人数的增加必然需要更多的人力维护。

景区需要开发拓展景区面积、建设新景点、新设施、聘请演员,修缮设备

2从市场经济大环境分析,

随着物价上涨景区的人力物力也随之增长

优秀景区应该有相应的高票价,

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旅游人数相应增长,某些超负荷营运的景点通过价格机制限制游客人数也是一种手段

3分析结论

旅游资源是有限的,是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的稀缺决定了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到

旅游不是生活必需品而是一种奢侈品(就像iphone),所以通过市场经济价格机制自发调控是可行的,不必过于担心。

景点属于文化娱乐消费领域还是应该定位于高标准高质量,通过提高景区质量做好口碑以提升整体形象从而实现景区的良性循环。

门票上涨是把双刃剑可以提高景区收入和景区形象,但景点质量应该相对应,上涨过高的票价可能会导致游客人数减少,最终造成景区总体收入减少。所以景区票价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定位。对于淡旺季明显的景区应当实行浮动票价而不要定死。

景区除了盈利还要考虑到环境保护、社会影响等罂粟,高票价并不一定能够起到限制游客人数的作用,还需要结合限制游客人数的办法保护景区环境、对弱势群体予以限时优惠、赠票等手段并向社会宣传,打造一个注重生态环境、回馈社会的良好公众形象。而不要落下一味捞钱的公众形象。

暂时就这么多吧,怎么扩写就看你自己了。

旺季时景区门票应该涨价吗为什么

旺季时景区门票不应该涨价,因为景区门票随意涨价是违法的。

根据《价格法》第18条规定:“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应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

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属于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范围,而同法第19条、20条规定,这类定价或指导价通常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我们无从知道,这些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景点或景区的“涨价或变相收费项目”是否经由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更不知道是否取得了前述级别政府的法律授权。

《旅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不得通过增加另行收费项目等方式变相涨价;另行收费项目已收回投资成本的,应当相应降低价格或者取消收费。”同条还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的门票以及景区内的游览场所、交通工具需要拟收费或者提高价格的,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旅游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景点门票涨价要先报批,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随意提价,确需提价的,要按物价管理规定报批,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旅游、商业、餐饮等服务企业都要明码标价。

同时,旅游景区景点要高度重视停车场泊位和公共厕所的设置、建设、管理,厕所不合标准的旅游接待单位会被限期改造,改造仍不到位的话就令其停止对外开放。

商品销售要“明码”,杜绝制、售伪劣旅游商品的行为,重点查处制假售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质次价高等违规违法行为,查处以任何手段欺骗消费者的欺诈行为。

对旅游景区附近的商品销售摊点进行全面清理,所有商品摊点必须实行定点归位、入室经营、明码标价、集中管理,商品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营业员必须佩戴服务胸卡,不得在经营区域外强拉强卖,尾追兜售。

友情声明:本文内容由用户自发奉献,本站文章量较多,不能保证每篇文章的绝对合法性,若您发觉违规/侵权内容,请尽快联系我们删除。

首发网址:https://www.haohuizhi.com/lvyou/jqyl/9443.html

分享给朋友: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