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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修车辆管理_抢修车辆管理规定

工程车12902023-04-29 0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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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管理公司车辆?

抢修车辆管理_抢修车辆管理规定 第1张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 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1 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 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漏伍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戚搜哗》,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 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高行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 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 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 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 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

2.3.5 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 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 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 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 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 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扩展资料:

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 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  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  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车辆管理》

求公司内部车辆管理制度?

仅供参考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管理部负责管理。配属于营业所之车辆由主管指派专人调派,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铅虚车。

3.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管理部每月抽弊租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主管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4.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营业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槐卜燃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管理部稽核。

第二条车辆使用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

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制度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GLZD229页码3-2

7.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 ,并经主管核准后转管理部营业会计稽核。

8.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9.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第三条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 方得送修。

2.车辆应由车管专人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 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4.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第四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管理部报告。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制度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电子文件编码GLZD229页码3-3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 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第五条费用报销

1.公务车油料及维修费以凭证实报实销。

2.私车公用凭实证报销。

3.公车私用:1500CC以内,每次行驶30km内,缴交公司2元/km

每次行驶超过30km,1.6元/km

1600CC以上,每次行驶30km内,缴交公司2.2元/km

每次行驶超过30km,1.8元/km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

公路养护车辆管理办法

建立新的用人制度完全按企业的制度执行,干部能上能下,择优聘用;工人公平竞争,择优上岗建立择优聘用的用人制度。传统的养护用工制度改革需进一步深化。管养分离没从根本上彻底打破吃“大锅饭”现象,养路工人等、靠、要的思想还一定程度的存在。要想从源头上解决这种现象,必须打破传统的用工界限,对现有的老养护工人采取工龄赎买、内退、转岗分流等办法逐步过渡到全员聘任制。吸引一批文化水平高,有一定专业或管理知识的新型养路工人,直接引明敏入聘任制,同时要根据不同的季节雇佣一些临时工人。最终形成员工两种结构:一是有文化、有专长的聘任制工人;二是雇佣的临时工人,从而彻底打破传统的用工界限,实行市场化管理。使企业甩开养路还要养闲人的不利处境。

建立完善的职工培训制度。养路职工的素质有待于提高,知识的更新与积累没有引起重视,变成了巧活干不来,专业活干不懂的局面,这已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制约公路养护发展的关键因素。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在人,所以必须在提高人的素质上下功夫,要加强养护职工的培训和学习,要对他们进行新形势、新任务、新知识、新技能的教育,更新知识,提高技能。有一部分高速公路养护人员原来都是事业或管理机构的转岗人员养护公司一定要加强对他们的专业技术培训。

施行绩效制分配制度饥槐好。将工资与养护工程的数量、质量挂钩,按劳计酬;奖勤罚懒的分配机制。在养护作业时,养护人员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就需要相应的分配制度相支持。干多干少都一样,干好干坏都一样,就会影响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直接影响高速公路的通行质量。因小问题造成大问题,甚至让小修变中修,中修烂铅变大修,工作积极性低下,员工精神面貌涣散。

求企业车辆管理办法

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车辆管理,本着保障交通安全、保证通信需求、节约经费开支的原则,根据唐山市分公司有关车辆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公司车辆管理采取经理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的管理办法。公司车辆统一归口综合部管理,综合部设置专人管理车辆。车管人员杨东友分管车辆包括:小车班、营销中心、无线市话营维中心、市内三个营业部、公话服务部、巡检维护中心等8个单位的车辆;梁静分管车辆包括:车队、工程队、晌脊农村营业部等15个单位的车辆。车管人员职责:车辆调度、保险费缴纳、维修保养、交通事故处理、驾驶员管理、车辆档案、台帐登记、路桥费报销等。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机动车管理的第一负责人,要负起安全教育、督导、检查的职责,如发生车辆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将负行政责任。第三条 全公司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员依据本办法进行管理。对不服从车辆管理、调度和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出车而延误通信生产及服务保障的驾驶员给予免除当月绩效工资和收缴《准驾证》的处罚,视情况另行安排工作。第四条 公司车辆在确保抢修、抢运、抢险等紧急用车的前提下,必须保证为通信生产服务,为领导、行政、业务服务。农村营业部车辆行车范围限定在本辖区范围内,应以机械施工、日常维护为主,尽量减少日常生活用车,生活用车、外借车需请示主管领导批准。不经批准私自用车,除参照运输业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外,另行罚款50元。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专人管理,由车管人员负责登记并检查落实。综合部主任每周抽查车辆管理落实情况,公司领导不定期进行抽查,第二章 机动车辆管理第五条 严格执行派车制度。用车部宴改渗门到车管部门填写用车申请单,报主管领导批准。由车管部门按要求填写派车单派车,注明出车时间、方向、工作任务和收车时间等。驾驶员要依据派车单出车;当出车时间、方向和工作内容发生变化时,必须向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向车管人员汇报后,方可执行新的工作,并在派车单上注明联系时间、联系人和变更的工作内容。(用车申请单、派车单附后)公务辖区内用车,用车单位须提前半小时递交用车申请单;公务辖区外(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递交用车申请单。不经请示而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的,超出派车单规定行程的费用,由驾驶员自负。违反本条规定,给予驾驶员罚款50元。第六条 非公务不派车,特殊情况须经公司两位领导批准,参照运输业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交财务部门。第七条 安排小车班和车队驾驶员24小时轮流值班,以应急突发事件用车,日常预留机动车辆,预备紧急情况用车。不按规定值班,罚款5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况加重处罚。第八条 严格限制行车范围。公司生产车辆一律不准出本市境,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出境的,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由公司派专职驾驶员出车。未经批准私自出市境的,歼差除参照运输业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外,另行罚款50元。第九条 严格执行车辆归位制度。按规定将车辆(含营业部车辆)停放在公司院内,任何人不得私自开车回家。特殊情况,要及时向车管人员和主管领导请示,否则,按私自用车处理,除参照运输业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外,另行罚款50元。节假日,非执行公务的人员,一律不准动用公司车辆。第十条 外出车辆停放。经领导派遣外出的车辆停放时需进停车场并有交接手续;无停车场时驾驶员不得远离车辆,驾驶员临时离开车辆,必须熄火锁门。因不按规定停放车辆造成车辆丢失、损坏一律由驾驶员负责赔偿。第十一条 严格落实车辆检查制度(一) 车管人员每月对车辆安全和技术状况进行一次检查;同时,做好检查记录。(二) 车管人员对动用的机动车辆应做到出车前巡回检查,收车后督促保养。(三) 驾驶员每天必须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自查,对检查的情况要详细记录在登记本上。第十二条 车辆维修(一) 公司的各种车辆,一律经车管人员审核,报领导批准后送定点修理厂修理,否则修理费一律不予报销。长途用车在外修理,须先经公司领导同意,并由用车单位人员证明,收车后由车管人员审核,方可报销。(二) 凡送修的车辆,必须坚持报修审批制度,填写“机动车辆修理报修单”,经公司领导批准、车管人员审核后方可送修。(三) 驾驶员取车时,对维修单上的修理项目和更换零部件须逐项核对并进行试车,确定无疑后方可签字。结帐时无驾驶员签字,财务部门拒付费用。(四) 行车途中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经机动车辆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就近维修,回公司补签派修单等手续。(五) 派修单附后。第十三条 油料管理(一) 坚持车辆行驶公里数与油料消耗相符的原则。依据相关车辆使用油耗说明,对市公司机动车辆分别制定出百公里油耗标准。对农村营业部和生产单位车辆,按维护电话部数或实际工作量核定耗油标准。(二) 车辆用油实行核发油票制。小车班和车队驾驶员在出车前带派车单到财务部门领取油票,财务部门按派车单上出车公里数核发油票。营业部和生产单位每月到财务部门按核定耗油标准领取油票。(三) 长途用车在外加油,要经车辆管理人员审核登记。加油发票要经车辆管理人员签字。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和驾驶员档案,统计汇总各机动车辆年检、保险、安全检查、养路费、行驶里程、油耗、维修保养、交通事故、费用支出等情况。第三章 驾驶员管理第十五条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驾驶技术,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和学习,增强法律观念,确保行车安全。在年内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驾驶员中评选先进驾驶员,给予物质奖励。第十六条 严格执行企业内部“准驾证”制度。凡驾驶公司机动车辆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机动车驾驶证》和唐山市公司核发的《准驾证》,严禁非机动车驾驶岗位和不具备机动车驾驶岗位资质人员驾驶本单位机动车辆。违反本条规定罚款50元,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追究单位负责人行政责任,事故责任人责任自负。第十七条 安全教育制度(一) 车管人员每季度对驾驶员进行一次规章制度、安全行车教育。(二) 安全教育以各有车单位为主,做到人员 、时间、内容三落实。第十八条 驾驶员禁忌。所有驾驶员开车时严禁饮酒;同时,对明知道驾驶员饭后需开车而又纵容其饮酒的负责人和参与者,追究连带责任。严禁超速行驶和强行超车,严禁私自动用企业车辆,严禁把企业车辆交给无《机动车驾驶证》和无《准驾证》的人员驾驶。违反本条每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一次500元的处罚,年内违反三次收缴其《准驾证》;发生交通事故其后果和全部损失由责任人负责。对纵容驾驶员酒后驾车的负责人和参与者,分别处罚200元。第四章 交通事故第十九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及时向机动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向交警部门报案,保护现场,抢救伤员。第二十条 机动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要及时达到交通事故现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各项善后事宜。第二十一条 交通事故处罚(一) 因工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罚1、 发生责任性因工死亡事故,扣发责任单位和车管人员当月绩效工资。同时,追究责任单位负责人的责任。2、 在执行任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或全部责任的责任人,给予以下处罚:(1) 造成死亡1人、重伤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及其以上者,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并赔偿总经济损失的15%,扣罚当月基本工资的20%,免发4个月绩效工资。(2) 造成重伤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2万元及其以上者,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赔偿总经济损失的10%,扣罚当月基本工资的15%,免发3个月绩效工资。(3)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1万元及其以上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赔偿总经济损失的10%,扣罚当月基本工资的10%,免发2个月绩效工资。(4)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5000元及其以上者,赔偿总经济损失的5-10%,免发1个月绩效工资。(5) 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下者,视具体情节轻重给予1000至200元的经济处罚。(二) 因私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罚事故责任全部自负,另视情况给予处分。第五章 私有机动车辆管理第二十二条 私有机动车辆所有人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驾驶私有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因工因私,责任全部自负。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建立举报制度。公司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违反公司车辆管理制度的现象进行举报。对违反规定的现象,经查证后,将给予严肃处理。举报电话:6682685、6682631。公司对举报人保密并给予奖励。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专、兼职驾驶员。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车辆管理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车辆管理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辆管理方案 篇1

第一条为了保证园区内的安全,规范车辆的停放和行驶秩序,维护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利益,创造一个宁静、舒适的居住环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只适用于本园区内车辆的进出、停放和行驶管理。

本规定所指园扒碧区,是指整个住宅区域。本规定所指管理部门,是指受聘于本园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本规定所指的管理人员,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属下的管理人员和秩序维护员。

第三条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以下要求为园区提供停车、行驶管理服务明银。

1、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有关人员出入及车辆管理的相关义务。(不承担保管责任险)

2、严格依照本园区车辆停放、行驶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不断完善园区的机动车停放、行驶管理制度,包括停车管理部门的规定、停车位和临时进出车辆停放的管理方案、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理预案等。

4、负责收取停车费,并做好详细的收费档案。

第四条车辆使用人应当自觉做到。

1、遵守园区停车、行驶管理规定。

2、接受车辆管理部门或保安人员的管理。

3、按时缴纳停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五条机动车辆进出管理,采用“停车证”制度。

1、园区业主车辆

(1)购有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依据《车位购买协议》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停车证”,每个车位只能领取一张“停车证”。固定地下车位“停车证”主色调为绿色,持有服务中心发放的绿色停车证车辆可以自由出入园区地下车库。

(2)无固定地下车位的业主(使用人),不得将车辆驶入园区。(本物业不设园区露天泊位)

2、外来车辆(含访客车、搬运送货车、出租车等)

(1)谢绝一切外来车辆进入本园区。(本物业在紧急情况下除特种车辆外谢绝其它车辆进入)

(2)材料运输车辆及货物运输车辆停放于就近指定的地下车库或就近地点,不得在园区无故逗留,卸完相应物品即刻离开园区,装卸过程中不能影响路面交通和环境卫生。(指大件物品)车辆离开园区时,保安人员有权进行询问并要求车主作出说明。

(3)为了维护园区正常的生活和治安秩序,保安人员有权谢绝一切车辆进入园区。(特种车辆除外)

(4)晚20:00后,谢绝外来车辆进入园区。

(5)谢绝载客出租车辆进入园区。

3、其他规定

(1)禁止载重2.5吨以上的货车和16座以上客车进入园区。

(2)禁止装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的车辆进入园区。

(3)禁止空载出租车进入园区(受园区业主电话委托保安人员招进的除外);不允许载外客出租车(非本园区业主)进入园区。

第六条机动车辆停放管理,采用“对号入座”的停放原则

1、园区地下车库,实行谁购买谁停放原则、谢绝其它车辆驶入地下车库。

2、地下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置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包括非机动车辆)。

3、所有具有固定车位的车辆,进入园区地下车库后必须停入车位,不激此宴得停放于自己车位以外的区域。

4、所有临时停放车辆,进入园区地下车库后必须把车辆整齐地停放在规定的泊位,不得停放于有可能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区域。

5、停放车辆时应小心谨慎,若不慎发生碰撞、擦伤,应主动向管理人员或保安人员说明情况并报警,进行妥善处理。

6、停放车辆注意保持清洁,无滴、漏油现象。

第七条机动车辆行驶管理

1、所有车辆均从地下出入口驶入,在通过挡车器时,必须等挡杆逐一开启后方可进出,不能尾随前车冲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以此造成后果均由车主自行负责)

2、进入园区地下出入口车辆请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最高时速请勿超过限速标志的规定。

3、所有进入园区地下车库的车辆,请勿随意鸣叫喇叭,禁止试车、学习驾驶、修理车辆、清洗车辆等。

第八条泊位费及临时停车费的收取

1、收费标准最终以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局核价为准。

2、车辆进出时,应将《车辆通行证》放置显眼的位置,有利于保安人员核实并放行。(《车辆通行证》工本费10元,遗失后请马上补办并照价每张10元)

3、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修车、城管执法车进入园区时,免收停车费。

第九条特别提醒

1、本园区车辆管理只提供车位的公共管理和使用,不承担任何保管和保险责任,建议车主离开时锁好车门、车窗,不要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为车辆办理相关保险业务,以便在意外发生时减少损失。

2、车主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托车辆管理人员移动车辆。

3、服务中心可依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临时地下车位使用费,扣除管理成本和费用外,将用于园区地下车库场地等公共设施设备的整修、清洁等。

第十条非机动车辆管理

1、非机动车辆按照车辆停放规定停放于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并且摆放整齐,自觉上锁,不得停放于单元门口、楼道内、地下单元门入口处等。

2、装修施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园区,停放于指定区域。

3、自行车出入园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4、外来人员的非机动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园区。

第十一条生效及实施

1、若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内容,一切责任自负。

2、本规定适用(星星港湾)园区,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xx县恒联物业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方案 篇2

为了加强住宅小区机动车辆管理,维护小区的居住环境,确保机动车辆出入有序,创建和谐平安小区,格瑞物业管理公司在制订广润翰城机动车辆出入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租用地上车位车辆管理:

1、各车主到格瑞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临时地面停车位租用手续,缴费后领取通行证。临时地面车位租用费600元/年。(地上车位租用本着先到先办,组满为止)

2、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认通行证对车,无通行证或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入、停放。

3、车主应保管好通行证,如有丢失或损坏,车主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及时补办通行证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自负。

二、租用地下车位车辆管理:

1、各车主到格瑞物业管理公司办理临时地面停车位租用手续,缴费后领取通行证。临时地面车位租用费100元/月,按月办理智能卡,按指定位置停放在地下车库。

2、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认通行证对车,无通行证或通行证与车牌号不符者,保安人员有权禁止该车辆进入、停放。

3、车主应保管好通行证,如有丢失或损坏,车主要立即报告保安主管,及时补办通行证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自负。

三、临时进出车辆出入管理:

1、临时进出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领取临时通行证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

2、临时进出车辆必须接受保安人员指挥,不得随意占道停放,不得占用固有车位。

3、临时进出车辆停放按2小时免费,超过每小时2元,超过4小时按全天4元/天收费。

4、当日临时车位已满时,无车位车辆将不允许在小区内停放。

XX小区物业管理公司

车辆管理方案 篇3

一、实施目的

为提升物业服务品质,维护小区车辆管理的正常秩序,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车辆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

柏林印象、柏林阳光小区

三、收支对比

柏林阳光:

1、原来:每月80元/个,园区共215个停车位,一年总费用206400元。

2、新方案执行后:每月80元/260张卡一年249000元,临时停车费用按每天100元,一年36000元,合计总费用:285000元。

3、临时卡片工本费用一年3000元。

4、新方案执行后可在原方案基础上增加收入75600元。

备注:两个项目合计增加213160元

四、车辆管理原则

1、地面车位以租赁为主,地下车库车位以出售为主,有卡的车主可在地上不固定停车,所有无卡的车辆则停放在小区环道规划车位上。

2、凡本小区有卡车辆必须进出刷卡,任何时间均凭卡出入。

3、小区实行先到先得停放方式,依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第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临时停车90分内不收费,超过90分钟白天(不超过23:00时)为5元,夜晚(超过23:00时)为10元

4、园区车位停满后不允许再进车。

五、车辆管理现状

柏林阳光:

1、柏林阳光车位共288个车位(其中:地下车库73个,地面车位215个),现共有车辆400多辆,且车辆还在不断增加,小区最多能容下约270辆车(不包括地下车位),剩下的车辆和不常回来的车辆则是停放在小区外面。

2、据统计,目前小区每天有大约30个固定车位空着,造成了资源浪费。小区环道大约停有50辆左右的车辆。

3、结合小区现状,柏林阳光小区能够办理260张停车卡,剩余10个车位空间为临时停车位。

4、目前柏林阳光车辆租赁协议签订的到期日期为2012年1月31日。现在执行,考虑到协议未到期,签过协议的业主不同意。如果到期在执行,今年的1月22日为除夕,时间上可能不允许。

六、实施方案

1、宣传方式:在大门口制作喷绘、在门岗做宣传牌、单元门上张贴办理车辆出入卡通知、发放宣传页、小区环道上以及门岗拉上宣传条幅、在门口显示屏上提示、给业主群发短信等方式。

2、车卡管理:

(1)地上、地下、环道车位车辆,均需凭卡出入(门岗、车库出入口都设有门禁刷卡系统)。

(2)未办理出入卡车辆:所有无卡车辆视为临时停车(包括业主和外来车辆)

(3)无卡出入(或忘记带卡)的小区业主车辆,按临时停车进行收费(前期试行期间忘记带卡的可以核实身份先放行)。

(4)卡已到期的车辆,工作人员需提醒车主在一周内到物业服务中心重新续交费用,逾期不交者监控中心将其卡片挂失并收回。

(5)刷卡无效车辆,工作人员应登记其卡号、车牌号、业主姓名及楼座号,先予放行并立刻通知班长。须在一天内查清此卡无效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解决;无效解决的,通知部门主管或厂家进行处理,给业主调整卡或回复业主处理办法。

(6)如卡片丢失的业主进出门岗时按临时停车进行收费,并提醒尽快到服务中心重新办理,并补交卡片工本费30元,丢失卡片监控人员则给予挂失作废。

(7)门岗遇见车辆使用丢失卡片时,应马上拦下、立即上报当班班长或上报部门主管。

(8)所有办理车卡的业主必须凭房产证明、行车证、驾驶证到财务登记才可以办理。

(9)临时卡片内容(车牌号、进车时间、出车时间、以及日期、楼号、联系方式)收取停车费时一定要发放发票。

3、车辆管理:

(1)车辆进入小区后,工作人员应及时主动的'对车辆进行引导停放和疏通,避免乱停乱放现象。

(2)所有月租车辆均需按要求有序停放,一车一位,禁止占用消防通道,辗压绿化带及碰撞、损坏公共设施,确保道路畅通。

(3)所有临时车辆在园区停放必须按规定停放在符合标准的路面,并设立专人监管。

(4)对于箱式货车、面包车必须开箱检查。装修及搬家车辆需凭物业服务中心所办理的《装修许可证》和《物品出入许可证》方可进出小区。

(5)工作人员必须完整清晰的记录每天进出的临时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被访对象的姓名、楼号,还有车体的完好情况),并发放收费卡片,如果超时则正常收费。

(6)非业主的出租车进入小区时,应询问乘车人落实身份。如是来访人员,应登记核实确认后方可放行。

(7)小区内严禁车辆鸣笛。

(8)车辆在小区内限速5公里。

(9)严禁进入小区车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物品进入小区。

(10)按优质服务细节标准,对进入车辆、违章车辆、可疑车辆实行先举手敬礼,再按相应工作程序执行工作要求。

4、人员安排:

(1)因前期工作难度大,柏林印象需增加15名秩序员支撑工作,柏林阳光需增加10名秩序员,需部门之间相互配合,项目及公司安排管理人员到门口做好解释沟通,各部门人员做好时间分配。

(2)小区环道每个路段派出一名秩序队员,早上6:30—8:30疏通引导车辆外出,上午9:30—11:30当班秩序员疏通车道,晚上19:00—22:00引导车俩有序停放。

(3)小区临时停车将加大巡逻,对临时停放的车辆进行巡视管理。

5、意外管理:

(1)对于无卡闹事的业主,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态度,耐心的告知业主。统一用语“为了小区车辆更好的管理和避免外来车辆的进入,请您体谅和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们向您表示感谢”。必要时,班长及部门主管到现场进行处理。

(2)车辆如发生交通堵塞事件,工作人员应立即保护好现场,通知部门主管现场处理,必要时请交通部门进行处理。

(3)因车主原因造成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追究车主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4)针对超时不缴费车辆,外来车辆则不让出行,并通知班长到现场处理缴费后放行,业主则登记(电话、楼栋号、车牌号)并上报班长事后小管家给予协助上门收费。

(5)新闻记者采访需请公司派专业人员接受访问(二次采访情况客服部处理)。

(6)出现过激行为如(打架)主管到现场处理,需公司协调相关部门(派出所、交警)或人员进行处理。

(7)进入小区车辆需服从工作人员的调度指挥,不得乱停乱放;若出现不服从管理者,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处理。

七、方案执行前后注意项

(1)针对前期执行车辆管理中意见较大的业主可提前进行沟通可从以下方面。

前期问题主要是存在没车位不让进小区,所以意见较大。

月租卡固定停车位业主部分不同意将车位打乱,后期沟通可以对前期月租卡用户在后期办理上提供方便。

部分业主对临时收费不认可,针对执行过程中有质疑的业主,服务中心组织专人进行沟通。

沟通无效时需公司出面协调处理。

(2)后期发票和现金的管理。

发票由(核算员)发放并记录,门岗停车费的收入要有记录,每天派专人(主管、班长)对发票和现金进行领取统计。

门岗不允许出现不收费或私自收费现象。

八、需支撑和相关费用方面

方案所需费用:初步估计需44300元

柏林阳光:

(1)需增加秩序员10名。其中有4名为临时短期(一个月)

每月每人1600元,共计16000元

(2)宣传页2000张,约100元

(3)车轮锁两把,约900元

方案共计需费用:17000元

两个项目合计总费用:62200元

车辆管理方案 篇4

为做好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工作,为广大居民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为了做好车位安排工作,在广泛征求业主意见的基础上,经冯庄社区、香格里拉小区业主委员会、丽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商议,确定香格里拉小区车辆管理方案如下:

一、车位确定的方法

1)地面车位不对外开放,已报名业主经物业公司审核,业主委员会监督方可参加摇号,东区27个车位,西区42个车位进行摇号,西区预留3个做为临时停车位,供来访车辆使用。

2)公开透明操作,社区指导、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公司执行。

3)车位申请登记时,需提供房产证或承租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4)车位按摇号前后顺序安排车位,按户为计算单位,选定后,车主需要缴纳一年的停车服务费,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请结清费用并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后方可取得使用权。

二、车辆日常管理

1、取得车位使用权的业主车辆进出一律刷卡通行,外来车辆进入小区,须经门岗登记,接受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并按市物价局、市房管局相关文件规定缴纳临时停车费,营运车辆进入小区必须经门岗登记和同意,并不得在小区内滞留。

2、进入小区的车辆,应服从秩序维护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在小区支干道、车行道、消防通道随意停放车辆,不得跨骑路牙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各类标识及其他公用设备,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3、车辆进入小区禁止鸣笛,应减速慢行,避免发生意外

4、车辆停放后,车主应随身携带好贵重物品,锁好车辆车门,设置好防盗系统。

5、车辆带货出门,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物品,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业主到管理处填写物品出门单,领取放行条,经门岗查验后方可离区。

三、附则

1、对于违章停放的车辆,物管处有权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处理,清理费用由车主承担。

2、本规定只适用于车辆进入小区后行驶、停放的秩序维护,不承担车辆等其他义务,如发生意外由公安部门处理。

3、当地面临时停车位饱和时,其余车辆不得进入小区,自行在小区外寻找停车位。

xxx社区居委会

xxx 小区业主委员会

xxx 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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